越南第十四届国会第五次会议:11日国会代表集中对两个法案建言献策 hinh anh 1国会继续在会堂召开会议。(图片来源:越通社)
越通社河内——6月11日,国会继续在会堂召开会议,就《特赦法》(修正案)和《教育法若干条款修改与补充法案》进行讨论。

上午,国会代表将就《特赦法》(修正案)进行讨论。

在实施《特赦法》10年期间,除了取得积极成果外,还存在不足之处。因此,为了保障符合2013年《宪法》和国会刚通过关于刑事司法的规定,解决特赦工作存在的困难,修改与补充2007年《特赦法》是必要的。

《特赦法》集中修改特赦时间、程序、手续和条件;补充县级公安刑事案执行机关、县级公安暂时拘留室是承担特赦工作的责任;补充跨部门审查组、司法部和外交部在实施特赦工作的责任等三个内容。

下午,国会代表将就《教育法若干条款修改与补充法案》进行讨论。

实施《教育法》10年后,《教育法》为在工业化现代化事业和融入国际社会时期中建设与发展教育创造法律依据。然而,在国内和国际教育实践活动的变化速度较快时,《教育法》出现不足之处。为了解决《教育法》的不足之处,为全面革新教育培训创造稳固法律依据,修改与补充《教育法》若干条款是必要的。

《教育法若干条款修改与补充法案》修改与补充36条,补充3个新条款,消除第10条,符合国会关于法律法令制定计划的第34号决议和当前实际情况。《教育法若干条款修改与补充法案》集中于示范学校学生和大学生的学费,教师的培训标准,教师的业务培训,检定教育质量和外国学位证书,教育的投资和金融资源,家庭、学校和社会的责任等内容。(越通社-VNA)

越通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