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通社河内 ——12月29日下午,越南政府总理范明政在政府驻地主持召开法制系统障碍处理审查及组织实施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指导委员会)第四次会议。
会议重点就简政放权、授权等法律领域的法律规范文件难点处理进行讨论并提出意见。特别是审查受组织机构调整影响的法律文件;讨论与指导委员会任务相关的一些其他问题。
据越南司法部报告,截至目前,22个部委和部级机关对法律规范文件进行了审查,发现直接受到该组织机构调整影响的文件有5000余份,其中近1900份文件需要立即处理。据内务部的报告,有关简政放权、授权的法律主要规定在《政府组织法修正案(草案》、《地方政府组织法修正案(草案)》及部分专项法律。经审查,与上述两部法律内容有关的文件约1000余件。
指导委员会成员建议对法律文件进行修改和补充,为组织机构调整工作打下全面的法律基础,避免法律空白,在开展组织机构调整过程中确保机关、组织、单位、人员和企业一切活动正常进行。
政府总理指示尽快向政府提交《政府组织法修正案(草案)》、《地方政府组织法修正案(草案)》、《法律文件颁布法修正案(草案)》、《投资企业生产经营的国家资本管理和使用法(草案》等,以提交国会审批。
范明政强调,必须摒弃“管不了就禁、不懂还要管”的思维,同时切实实现“能者上,民众和企业能做好的事情政府就不插手”;政府只专注于国家管理,制定战略、规划,推动发展并设计进行检查和监督的工具;凡是禁止的则要纳入法律,而不禁止的则应为其创造创新空间。
范明政强调,必须进行简政放权,同时合理分配资源,提高执行能力,坚持“地方决定、地方行动、地方承担责任”的方针,着力疏通一切资源,实现未来几年两位数增长。
范明政同时指示各部委、机构尽快审议并推进有关政府总理对投资政策的权限的专项法律中的简政放权内容,消除投资项目手续办理程序中的障碍。(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