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通社河内—— 尽管越南在保障人权方面,尤其是在保障宗教自由和信仰自由方面做出了巨大努力并取得了显著成就,这些成就得到了许多国家的认可和高度评价,但仍有一些敌对分子和组织蓄意歪曲事实,捏造谎言,制造事端,意图不轨。
延续以往的陈词滥调,美国国际宗教自由委员会(USCIRF)在12月12日发布的最新报告中列举了一些近期事件,例如:越南永隆省人民法院判处一些滥用民主自由权利侵犯国家利益的个人有期徒刑,并以此为由对所谓的“越南宗教自由倒退”或“越南法律限制宗教活动”等问题“发出警告”。
必须明确指出,USCIRF再度使用惯用伎俩,引用捏造、不实的内容,对越南的宗教和信仰自由问题进行歪曲。USCIRF在报告中所保护的对象实际上是因违法行为被依法处置的被告。例如:永隆省三平县湾美乡大寿寺的被告盛征多达(Thạch Chanh Đa Ra)及其共犯因“滥用民主自由权利侵犯国家、组织、个人的合法利益;非法拘禁他人”等行为被判刑。相关案件已由职能机关彻底调查,公开审理,判罚公正,充分体现了法治原则。
USCIRF对“越南加强镇压不受国家控制的独立宗教团体”这一偏颇评价,刻意无视以下事实:任何人,包括许多来自美国和西方国家的国际代表团,都可以自由参访并在越南西宁省的高台教圣庙和圣座自由开展宗教活动。从2021年至2023年,仅基督教一项,越南政府就在北部山区地区批准了170个宗教聚会点和6个下属宗教组织;在西原地区的5个省份中,从此前注册的宗教活动集中点中批准了11个新的下属宗教组织。截至2024年5月,越南已承认并向16个宗教的43个组织发放许可证。越南政府始终关注并为宗教活动提供便利,确保各宗教根据宪法和法律规定正常运作和发展,创造了稳定、健康的宗教信仰环境。
然而,USCIRF却毫无道理地为一些假借宗教名义从事违法活动的组织辩护,例如:“越南统一佛教教会”、“阳文明教”、“上帝教会”等。这些组织未获越南政府承认并未经注册登记,其中一些被视为邪教,通过宗教信仰牟利或从事反对越南党和政府、分裂民族团结的破坏活动。
任何国家都需要法律来维护社会秩序。因此,任何蓄意利用宗教破坏政治安全和社会秩序的行为,都会受到越南法律的严格惩治。USCIRF的报告和评价未能反映越南的真实情况,反而加剧了国家间在信仰和宗教领域的分歧与矛盾。
当前,越美两国正朝着2025年建交30周年迈进,并刚刚庆祝建立全面战略伙伴关系一周年。在此背景下,USCIRF的行为无益于任何一方,违背了和解、搁置过去、面向未来、共同发展的趋势。可以说,USCIRF早应该尊重事实,停止歪曲论调,摒弃带有偏见的视角和缺乏验证的信息对越南宗教和信仰自由的现状作出评价。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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