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通社河内——越南交通运输部刚批准《越南海港系统发展总体规划(2021~2030年时期及远期展望至2050年)》实施计划若干内容调整和补充工作 。其中,将芹耶国际中转港纳入实施计划。
同时,芹耶国际中转港区泊位也被纳入拟使用企业资金的项目清单。港口群、码头、泊位、水域浮码头的详细规划以及港口陆域和水域的详细发展规划中也明确投资资金的需求。
此前,政府总理已批准芹耶国际中转港项目的投资主张。胡志明市人民委员会被赋予确定为确保国际中转港运行效率的具体产品和服务的任务。项目的预计投资资金不少于50万亿越盾(约合210亿美元),运营期限自投资主张获批之日起为50年。
政府总理强调,项目仅在符合各级规划、经主管部门批准将林地用途转变为其他用途、完成环境保护手续,并满足项目所使用技术的审批条件后方可实施。
投资者在获得投资注册证书之日起5年内不得转让项目。在此期限之后,投资者的变更需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并须获得胡志明市人民委员会的书面批准。
同时,项目的实施仅在获得国防部、公安部及相关机构的批准后方可进行,若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或项目转让过程中涉及国防、安全等问题,亦须经相关部门同意。(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