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通社河内——越南公安部调查警察机关3月5日宣布,将在河内发生的“行贿”和“贿赂中介”案件提起公诉,同时根据2015年《刑罚》第364条规定以“行贿罪”对潘文英武进行起诉。
此外,调查警察机关根据2015年《刑罚》第364条规定以“贿赂中介罪”对被告胡友和(1984年出生,乂安省琼刘县人)进行起诉。
潘文英武是79号北南建设股份公司原董事长,因多种罪状当前正被执行处罚。其中包括在东亚银行(DAB)发生的违规案件、泄露国家机密案件、在岘港市和胡志明市发生的违反土地管理规定案件等。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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