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通社河内1月4日——1月4日,越南公安部就安全调查局成功抓获被引渡回国的嫌犯潘文英武一事发布通知。
潘文英武于1975年出生,居住在岘港市海珠郡陈国环街82号。其做出违反越南法律的行为,并已从私宅逃离。
据越南公安部的通知,2017年12月21日,公安部安全调查局已对潘文英武签发通缉决定。在逃离期间,潘文英武违反了新加坡《移民法》并被驱逐出境。2018年1月4日,公安部安全调查局已成功抓获被引渡回国的嫌犯潘文英武,并将按照法律规定继续进行调查。
此前,根据越南《刑事法》第263条,公安部安全调查局发布以“故意泄露国家机密资料”罪对潘文英武进行起诉的决定。(越通社-VNA)
潘文英武于1975年出生,居住在岘港市海珠郡陈国环街82号。其做出违反越南法律的行为,并已从私宅逃离。
据越南公安部的通知,2017年12月21日,公安部安全调查局已对潘文英武签发通缉决定。在逃离期间,潘文英武违反了新加坡《移民法》并被驱逐出境。2018年1月4日,公安部安全调查局已成功抓获被引渡回国的嫌犯潘文英武,并将按照法律规定继续进行调查。
此前,根据越南《刑事法》第263条,公安部安全调查局发布以“故意泄露国家机密资料”罪对潘文英武进行起诉的决定。(越通社-V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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