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一名与潘文英武案有关的涉案人

据越南最高人民检察院的消息,越南公安部调查警察局刚刚结束了对张唯一的调查,同时向最高人民检察院移交案件档案,建议以“执行公务过程中滥用职权罪”为由对与有关潘文英武案件有关的涉案人张唯一(55岁,原记者)进行起诉。
起诉一名与潘文英武案有关的涉案人 ảnh 1涉案人张唯一(左)和潘文英武(右)。图自因特网

越通社河内——据越南最高人民检察院的消息,越南公安部调查警察局刚刚结束了对张唯一的调查,同时向最高人民检察院移交案件档案,建议以“执行公务过程中滥用职权罪”为由对与有关潘文英武案件有关的涉案人张唯一(55岁,原记者)进行起诉。

根据调查,2003年,张唯一当时是越南《大团结报》中部办事处处长(办事处驻地位于岘港市)。他利用职务,签发了3份文件,建议岘港市人民委员会批准该报购买公共房地产作为该报中部办事处驻地。

在岘港市人民委员会批准后,张唯一让潘文英武(当时潘文英武是79号北南建设股份公司董事长)代替《大团结报》上缴国家财政,并于2004年11月23日与79号北南建设股份公司签署原则合同,其后同79号北南建设股份公司签署房屋和土地转让合同  。自2006年,潘文英武家属向他人转让了该处房地产。

调查警察局确定,张唯一对国家财政造成超过3亿越盾的损失(2004年7月),到2018年发现犯罪行为时损失已超过130亿越盾。

在案件中,调查警察局确定,原《大团结报》领导人涉嫌“缺乏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罪”,然而根据《刑法》第27条第1款和第9条第2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有效期限已结束。对于涉案的岘港人民委员会领导及其有关个人及组织,调查警察局正在进一步进行调查。(越通社—VNA)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