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通社河内——越南政府总理2月20日已签发关于积极、主动采取措施,推动循环经济发展、可持续生产与销售、可持续贸易,满足欧洲联盟的绿色环保的政策要求的函电。
函电明确指出,近年来,越南与欧盟之间的合作关系不断得到加强,为推动双方经贸合作朝着可持续方向发展做出积极贡献。欧盟是越南第三大出口市场,2024年越南对欧盟出口额达516.6亿美元,同比增长18.5%,是越南始终保持高贸易顺差的合作伙伴。
在越南-欧盟自由贸易协定(EVFTA)带来积极影响的背景下,越南对欧盟市场的出口潜力巨大,有望为促进越南经济增长,面向绿色经济、循环经济等做出贡献。
尽管如此,越南企业也要面临来自欧盟绿色环保政策的新挑战。因此为了帮助企业实现绿色转型、促进出口和可持续生产链,满足欧盟绿色环保规定与政策要求,同时履行越南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循环经济发展和应对气候变化等方面的承诺,政府总理要求各部长、部级机构首长、相关机关、各省和中央直辖市人民委员会主席、各行各业、各企业主动积极、有效、同步展开政府各项决议、政府总理的指导文件中有关促进可持续发展、循环经济发展以及可持续生产和消费、节能减排、环保、应对气候变化和绿色增长等的各项任务和措施。
政府总理要求工贸部部长尽快制定和完善符合国际可持续发展、循环经济发展的承诺、法规和标准的政策、法规和标准;优先研究与循环经济、生态设计、有毒化学品管理、废弃物管理以及部分材料的再生含量规定相关的法规和标准,以满足国际要求和标准。
农业与环境部、科学技术部、建设部、交通运输部等相关部委行业着力展开落实在有关可持续发展、循环经济、可持续生产与消费、节能减排、环保、应对气候变化、绿色增长等方面的现行法律政策文件中所规定的任务,注重根据其职能任务核查与评估欧盟、个国家、地区和国际的规定、绿色环保政策。
政府总理要求财政部、计划与投资部优先展开各项措施,部署资金来展开可持续发展、循环经济发展、可持续生产和消费、节能减排、环保、应对气候变化和促进绿色增长的计划、任务。
政府总理要求副总理裴青山负责指导和督促,推动相关工作高效执行,同时处理执行过程中的障碍。(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