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议指出,近年来,在党的领导下,全民和全军团结一致,力争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许多重要成就,国防和安全得到维护和加强,社会治安秩序安全得到保障。
越南党和国家已颁发多项关于反消极腐败的主张、政策和法律,其中包括越共十届三中全会有关“加强党对反腐败、反浪费斗争工作的领导”的决议,中央委员会于2021年10月25日颁发关于推进党和政治系统建设和整顿的第21-KL/TW号结论、越共中央政治局于2016年12月26日颁发关于继续落实越共十届三中全会决议的第10-KL/TW号结论、越共中央政治局2022年4月6日签发关于继续加强党对反腐败反消极现象工作的领导的第12-KL/TW 号结论、《反腐败法》、《到2020年国家反腐败战略战略》等。
反腐败斗争取得许多重要成就,有效遏制腐败现象,推动反腐败斗争逐步从量的积累迈向质的转变,赢得干部、党员和群众的积极响应,以及国际社会的高度认可。
然而,预防和打击腐败工作仍存在许多不足之处。许多部委行业和地方在预防、发现和处理消极腐败方面没有明显变化,腐败消极现象在众多领域仍然比较严重。
该战略提出5项措施和任务,其中包括:完善在经济社会管理、防治腐败等领域上的政策和法律;健全国家机器,完善公务制度,建设廉洁的干部、公务员队伍;提高执法效率;加强检查、监督、监察、审计、侦查、起诉、审判和判决执行工作;提高认识并促进社会在反腐败工作的作用和责任;积极参与预防,并提高反腐败国际合作的效率,全面落实《联合国反腐败公约》成员国的权利和义务。(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