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通社河内——8月29日下午,越南国会常务委员会在国会主席王廷惠的主持下举行了2022年8月份特别会议,就社会经济发展复苏计划框架下相关任务和项目的清单和投资资金,以及调整和补充2022年各部委、中央机关和各地中央预算等问题进行了讨论。
王廷惠主席在会议上表示,国会常委会收到政府部分呈文,包括提请国会对国会于2022年1月11日签发的关于支持社会经济复苏和发展计划的财政和货币政策的第43/2022/QH15号决议的投资项目清单发表意见;以及关于调整5年期中期公共投资资金的呈文。政府还建议国会常务委员会对中期公共投资计划中尚未完成分配的剩余资金提出意见。
国会主席强调,政府提交国会常委会提出意见的两项内容均属于公共投资领域,但由于客观和主观原因,公共投资资金的拨付进度较为缓慢,尤其是财政货币政策一揽子 ,国会签发第43/2022/QH15号决议8个月之后,政府才完成提请国会常委会批准的清单。
国会主席王廷惠表示,若能达成一致,在会议结束后,国会常委会将在九·二国庆节前发布各项决议,为政府、政府总理向各部门、地方分配资金提供方便,为实现社会经济发展目标,促进经济增长创造条件。
受政府总理的委托,计划投资部部长陈光方作关于社会经济复苏发展计划框架下各任务和项目的投资项目清单及投资资金的呈文;以及调整和补充2022年各部委、中央机关和各地中央预算资金的呈文。
陈光方副部长表示,为了按规定调整2022年中央预算资金计划,在灵活调整2022~2023年中期公共投资计划和社会经济复苏发展计划的资金并完成2022年中央预算资金,政府已制定了具体的原则和标准。
具体的是,政府将下调截止2022年6月28日各部委、中央机关和各地未完成分配的中央预算资金(2021-2025年越南北南高速公路东部路段工程建设项目12个子项目除外)。
在会议上,国会常委会听取国会财政预算委员会主任阮富强作有关社会经济复苏发展计划框架下各项任务和项目的清单和投资资金,以及关于调整和补充各部委、中央机关和各地2022年投资发展预算等的审查报告。
部分意见建议政府在第十五届国会第四次会议上提请国会审议通过各部委、中央机关和各地的中央预算资金。对于具备条件和未具备条件的清单,必须等待国会决定。(完)
王廷惠主席在会议上表示,国会常委会收到政府部分呈文,包括提请国会对国会于2022年1月11日签发的关于支持社会经济复苏和发展计划的财政和货币政策的第43/2022/QH15号决议的投资项目清单发表意见;以及关于调整5年期中期公共投资资金的呈文。政府还建议国会常务委员会对中期公共投资计划中尚未完成分配的剩余资金提出意见。
国会主席强调,政府提交国会常委会提出意见的两项内容均属于公共投资领域,但由于客观和主观原因,公共投资资金的拨付进度较为缓慢,尤其是财政货币政策一揽子 ,国会签发第43/2022/QH15号决议8个月之后,政府才完成提请国会常委会批准的清单。
国会主席王廷惠表示,若能达成一致,在会议结束后,国会常委会将在九·二国庆节前发布各项决议,为政府、政府总理向各部门、地方分配资金提供方便,为实现社会经济发展目标,促进经济增长创造条件。
受政府总理的委托,计划投资部部长陈光方作关于社会经济复苏发展计划框架下各任务和项目的投资项目清单及投资资金的呈文;以及调整和补充2022年各部委、中央机关和各地中央预算资金的呈文。
陈光方副部长表示,为了按规定调整2022年中央预算资金计划,在灵活调整2022~2023年中期公共投资计划和社会经济复苏发展计划的资金并完成2022年中央预算资金,政府已制定了具体的原则和标准。
具体的是,政府将下调截止2022年6月28日各部委、中央机关和各地未完成分配的中央预算资金(2021-2025年越南北南高速公路东部路段工程建设项目12个子项目除外)。
在会议上,国会常委会听取国会财政预算委员会主任阮富强作有关社会经济复苏发展计划框架下各项任务和项目的清单和投资资金,以及关于调整和补充各部委、中央机关和各地2022年投资发展预算等的审查报告。
部分意见建议政府在第十五届国会第四次会议上提请国会审议通过各部委、中央机关和各地的中央预算资金。对于具备条件和未具备条件的清单,必须等待国会决定。(完)
越通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