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海警法》:为海警执法力量营造畅通便利的法律环境

越南《海警法》于2018年11月19日获国会通过并于2019年7月1日开始生效,共含8章41条。
越南《海警法》:为海警执法力量营造畅通便利的法律环境 ảnh 1附图。图自越通社

越通社河内——越南《海警法》于2018年11月19日获国会通过并于2019年7月1日开始生效,共含8章41条。

关于这项法律的新看点,越南海警司令部司令阮文山中将在接受越通社记者的专访时表示,越南《海警法》关于海警管理范围的第11条第2款规定,“在出于人道主义与和平目的,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的情况下,越南海警可在越南海域外区域进行执法”。所谓“越南海域外区域”包括相关区域及越南管辖海域以外海域,如陆地、国际海域等。

与海警法令相比,《海警法》关于国际合作的规定更加明确,得以专设一节,包括国际合作原则、内容与形式等三条,为越南海警根据越南所参与的国际条约规定,履行沿海国家职责提供畅通便利的法律环境。

根据规定,海警执法力量有权追赶海上船只,阻止、打击侵犯越南海域、非法捕鱼、石油和矿产研究勘探、走私、海上非法运输船舶、运输禁品等违规行为,打击海盗及海上武装抢劫行为。

为确保《海警法》的有效实施,海警司令部研究制定了系列相关法令、通知及实施细则。同时制定了“海警法宣传提案(2019-2012年)”。此外,海警司令部正制定“海警技能培训中心结构调整提案”实施计划。努力2025年前完成该中心组织机构调整工作。

阮文山表示,越南海警法是海警执法力量提高运作效率,满足新形势下新任务要求的最权威的法律文件,同时为海警执法力量保护、协助越南人民在越南及国际海域合法作业创造便利。

《海警法》规定,国防部长以政府成员身份,在政府、国会面前承担对海警执法力量的国家管理任务,该规定确保《海警法》符合世界关于确保海上执法行为的民事特征的主流趋势,确保越南《海警法》与美国、英国、澳大利亚、日本、中国等国家的法律规定相同,为越南海警履行好职责任务创造便利条件。(越通社-V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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