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第十四届国会第六次会议公报(第十三号)

11月6日,国会讨论《高等教育法若干条款修改补充法(草案)》中存在分歧的若干内容。
越南第十四届国会第六次会议公报(第十三号) ảnh 1国会文化教育与青少年儿童委员会主任潘清平作了关于《高等教育法若干条款修改补充法(草案)》的说明报告。图自越通社

越通社河内——11月6日,国会讨论《高等教育法若干条款修改补充法(草案)》中存在分歧的若干内容。

国会常委会委员、国会文化教育与青少年儿童委员会主任潘清平作了关于《高等教育法若干条款修改补充法(草案)》的说明报告。其后,国会对该法案进行讨论。24名国会代表发表意见。大多数意见对国会常委会关于《高等教育法若干条款修改补充法(草案)》的说明报告表示高度赞同,认为该法案为促进大学自治、提高高等教育质量打下法律框架。

国会常务副主席丛氏放发表总结讲话时要求法案起草机关和审查机关保持配合,在决定通过该法案之前积极接纳意见建议,同时妥善解答国会代表提出的问题。

同日下午,国会讨论《人民公安法(修正案)》存在分歧的内容。

国会常委会委员、国会国防安全委员会主任武仲越作了关于《人民公安法(修正案)》的说明报告。

其后,国会就该法案进行讨论。18名国会代表提出意见,4名代表参加争论。大多数意见对关于《人民公安法(修正案)》的说明报告表示高度赞同,同时对公安部门为促进行政改革的努力给予高度评价。此外,国会代表针对人民公安的职能、任务、权限;人民公安的应酬政策、医疗保险制度;省级公安厅厅长的警衔等存在分歧的内容进行讨论。

公安部长苏林代表报告起草机关澄清国会代表提出的问题。国会副主席杜伯巳发表总结讲话时建议法案起草机关和审查机关保持配合,妥善解答国会代表提出的问题,尤其是有关存在分歧的内容的问题。

11月7日,国会将继续在会堂召开全体会议。上午,国会将听取《特赦法(修正案)》说明报告并对该法案进行讨论。下午,国会听取有关《刑事案件执行法(修正案)》的呈文和有关《刑事案件执行法(修正案)》的说明报告,以及听取《畜牧法(草案)》的呈文并对该法案进行讨论。(越通社-VNA)
越通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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