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通社河内——10月9日下午,越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会党委书记、国会主席陈青敏主持召开2025—2030年任期国会党委第六次执委会会议,总结今年前9个月工作,部署第四季度任务,并讨论干部队伍建设等重要事项。
陈青敏主席指出,越共第十四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对改进党的领导方式、干部工作、人才选拔任用和调动发展资源作出重要部署。国会党委必须及时将中央方针转化为制度,坚决组织实施,集中破解发展瓶颈。
他要求全力做好越南第十六届国会第二次会议各项工作,确保全面完成2026年任务,进一步发挥国会在完善制度、破解瓶颈、畅通发展资源方面的作用。中央的方针和决策必须迅速、准确、全面地转化为切实可行的制度,第二次会议要进一步彰显行动型、制度建设型和发展型国会精神。
陈青敏主席强调,《土地法》、《刑法典》、《国家预算管理法》、《公共投资法》、《住房法》、《房地产经营法》等法律草案与民众生活密切相关,必须进行彻底审查,确保立法质量和可行性,及时解决企业和民众在生产经营及生活中遇到的困难。他要求坚决防止立法中的地方利益倾向和利益集团,确保制度真正发挥推动发展、激发资源的作用。
在干部队伍建设方面,会议一致同意制定行动计划,提升干部能力,吸引和重用高素质人才。干部选拔任用必须以政治品德、能力、工作成果和实际成效为依据,鼓励干部勇于创新、敢于担当。
陈青敏主席还要求严明工作纪律、创新工作方式,将中央决议和结论落实到日常工作中,确保任务分工明确、进度清晰、责任到人、成果可检验,杜绝推诿和延误。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负责人必须发挥表率作用,主动履行职责。
他强调,年末最后三个月是检验整个国会党委领导能力和行动成效的关键阶段,要求全体干部党员保持团结、严守纪律,做到言出必行、履责尽责、承诺必达。中央作出部署后,必须迅速具体化;国会必须作出正确、精准、及时的决策;各项任务必须一抓到底,以实际成果检验工作成效。
陈青敏主席同时要求加强干部党员政治思想工作,维护各级党组织的团结统一,凝聚共识、协同推进各项任务。(完)
国会主席陈青敏:政策须稳固、规定须严密、体系须配套、执行须顺畅
9月28日上午,第十六届国会常务委员会在国会大厦召开第一次专职国会代表会议,讨论并就预计提交国会第二次会议审议的17项重要法律草案提出意见。
国会主席陈青敏:下放权限不能导致责任分散
9月25日下午,越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会主席陈青敏以越共中央政治局和越共中央书记处第220号检查监督团团长身份主持会议,审议对胡志明市市委常委会开展第三轮检查监督的结果报告草案。越共中央政治局委员、胡志明市市委书记陈留光出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