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通社河内——据越南政府总理要求,各地需对沿海地区土地出让和租赁情况进行全面审查,最大限度限制将沿海区域,特别是拥有优美自然景观和天然海滩的地段,用于不直接服务社区利益的项目开发。
越南政府副总理陈红河日前签署政府总理第04号指示,要求加快实施《2021—2030年越南城市应对气候变化发展方案》。
指示指出,当前城市发展在应对气候变化方面仍存在诸多不足和瓶颈,例如城市风险预警地图体系建设面临困难;相关技术指南多侧重气候变化适应措施,而在城市温室气体减排方面的解决方案仍较为欠缺。
政府总理强调,推进城市发展以适应气候变化,是全社会、各级党委和地方政府当前的一项紧迫任务。有关部门需加强对城市规划和发展管理中气候变化应对内容的监督和落实,确保规划管理公开透明、协调统一,消除矛盾和重叠,满足实际发展和国际融入需要。
指示还明确,将组织编制至2035年、展望2050年的城乡体系总体规划,以及2025—2030年及后续阶段城市升级、绿色增长、智慧城市和气候变化应对等投资项目和计划,报请政府总理批准实施,以提高城市资源管理效率,推动城市稳定、可持续发展。
政府总理要求持续跟踪、督促并检查城市规划调整、城市发展计划和城市技术基础设施建设情况,将气候变化应对、低碳发展、绿色增长和智慧发展等内容纳入综合考量。
各省市要主动制定土地管理和使用计划,加强城市发展过程管控,评估不同气候变化情景,按抗灾能力划分区域等级。
特别是,政府总理要求全面审查并最大限度限制沿海地区土地出让和租赁,尤其是生态环境良好、景观优美、天然海滩资源丰富的区域,不得用于不直接服务社区利益的开发项目。
此举旨在有效应对气候变化和海平面上升,保护沿海自然景观和生态环境,优先保障公众长期开放、直接接近海岸线的权利,将相关区域优先建设为面向社会公众的公共空间。
同时,各地需尽快统计并建立城市内涝地图和气候变化情景下的风险预测地图,明确洪涝、滑坡、山洪等灾害风险区域及其规模程度,并动态更新高风险区域信息。
政府总理还要求全面排查城市规划和技术基础设施建设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方案或组织规划调整,加强排水系统建设和运行管理,最大限度避免新增或反复出现内涝点。
此外,各地应加强适合本地条件的技术和科技应用研究,如增加调蓄湖泊面积、建设蓄水空间和临时蓄滞洪区,恢复被侵占的河流、湖泊和水道等,以推动城市绿色、可持续发展。
政府总理强调,各地必须明确各级政府、投资方和基础设施运营管理单位在防范和处置洪涝、滑坡等灾害中的责任分工,切实提升城市应对气候变化的综合能力。(完)
政府总理范明政:力争至2045年完成全部受炸弹污染土地的清理工作
1月13日下午,越南政府总理、越南战后炸弹地雷及化学毒剂处理国家指导委员会主任范明政主持召开会议,总结2010-2025年阶段处理战后遗留炸弹地雷后果国家行动计划执行情况,并部署下一阶段的方向与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