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通社河内——1月27日,越南卫生部诊疗管理局向卫生部直属医院、各部委医疗机构以及各省市卫生厅(局)发文,要求主动做好尼帕病毒病的防范和应对工作。
尼帕病毒病是甲类传染病,病死率约为40%至75%,目前尚无疫苗和特效治疗药物。该病毒由动物传播给人,或因接触被病毒污染的物品、食品而感染,也可以在人与人之间传播,潜伏期一般为4—14天。感染者初期可出现头痛、肌肉疼痛、呕吐、咽痛等症状,随后可能出现头晕、嗜睡、意识障碍以及急性脑炎相关的神经系统体征。
据越南卫生部诊疗管理局的消息,针对尼帕病毒可能传入越南的风险,落实卫生部领导指示,为主动防范和应对尼帕病毒病,该局建议卫生部直属医疗机构、各部委医疗机构以及各省、市卫生厅(局)重点实施以下措施:
加强疫情防控工作,对医疗检查和治疗机构中的医务人员和与疑似或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实施个人防护措施,特别关注最近14天内从有疫情或正在发生疫情的国家抵达越南的人员。
加强医疗检查和治疗机构感染控制措施的实施、检查和监督,严格隔离治疗机构中所有疑似或确诊的尼帕病毒感染病例。
密切跟踪、及时更新全球疫情信息,加强疫情信息传播,以防止公众恐慌和焦虑,并有效采取防控措施。
及早发现疑似病例,迅速开展隔离、诊断、治疗和防控工作。(完)
越南尚未出现尼帕病毒感染病例 卫生部做好应对准备
根据越南卫生部消息,截至2026年1月26日,越南尚未发现尼帕病毒感染病例。卫生部已指示各地加强口岸、医疗机构及社区的监测与疫情防控工作,随时准备采取应对和防疫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