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类是越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国会主席、政府总理、书记处常务书记、国家副主席、国会副主席、副总理、越南祖国阵线中央委员会主席、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国家审计署审计长、部长及同等职务、各省市委书记、省级人民议会主席、省级人民委员会主席的邀请人员。
第二类是学者、专家、科学家、各大学和研究院教授、总工程师以及高素质数字技术产业人才,其中科学技术人员须获得国际权威奖项或得到认可。
第三类是进入国际权威机构每年公布的全球市值最大100家企业名单的全球大型企业的投资者和领导人。
第四类是在文化、艺术、体育和旅游领域对公众有积极影响的人士。
第五是越南海外名誉领事
第六是由大型研究院、大学、企业邀请的人员,具体院校名单由政府决定。
其他因对外事务或经济社会发展需要而应予免签的情形,由公安部长决定。(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