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委、行业、地方及企业协会需制定广泛宣传计划,深入宣传第68号决议,强调民营经济在国家发展中的作用与地位。宣传内容将通过多种形式进行传播,针对不同群体,通过电视、电台、新闻网、社交媒体等平台,激发创业精神,推动民营经济蓬勃发展。
政府要求各机关从“管理”思维转变为“陪伴”思维,视企业为服务对象,做到“言行一致”;同时简化行政审批手续、提高支持额度、优化资源配置,鼓励科研机构、协会、高校等参与支持工作。
决议指出,要进一步强化民营企业获取土地,尤其是生产经营用地的保障,以支持民营企业获取土地、资金与高素质人力资源。在资金方面,政府要求提高企业财务信息透明度,加强银行、税务与相关机关间的数据共享,提高信贷能力和风险控制水平。(完)
越通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