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总理范明政会见老挝总书记、国家主席通伦·西苏里

4月29日,越南政府总理范明政会见了前来出席南方解放、国家统一50周年庆典活动暨老越国际港口3号码头落成典礼的老挝人民革命党中央委员会总书记、国家主席通伦·西苏里。

会见场景。图自越通社
会见场景。图自越通社

越通社河内——4月29日,越南政府总理范明政会见了前来出席南方解放、国家统一50周年庆典活动暨老越国际港口3号码头落成典礼的老挝人民革命党中央委员会总书记、国家主席通伦·西苏里(Thongloun Sisoulith)。

范明政强调,越南始终将与老挝的"特殊团结、罕见情谊"关系置于最高优先地位,坚定支持老挝保卫、建设、革新与发展事业;对越老关系在各领域取得积极进展表示欣慰,并认为,这为两国共同迈入民族发展新纪元奠定了坚实基础。

通伦·西苏里强调,1975年春季大捷是越南和老挝共同引以为豪的辉煌历史丰碑,为老挝军民在1975年赢得全面胜利创造了有利条件。值此越南南方解放、国家统一50周年之际,两国人民共同重温越老特殊战斗团结联盟的光辉历史。

通伦·西苏里重申,老越国际港口3号码头落成典礼是具有重大意义的政治事件,生动体现了越老两国"独一无二"的特殊关系,传递出强有力的讯息,即在越南帮助下,老挝从一个内陆国变成有出海口国,从“陆锁国”变“陆联国”。

hu-tuong-hoi-kien-tong-bi-thu-chu-tich-nuoc-lao-8003787.jpg
政府总理范明政会见老挝总书记、国家主席通伦·西苏里。图自越通社

通伦·西苏里强调了两国政府协调机制以及双方各部委和地方在落实两国高层共识、政府间协定及双边合作计划中的重要作用。

两国领导还就今后双方关系的方向和任务交换了意见。其中包括,继续发扬团结协作、政治互信的优良传统,切实维护国防安全;大力推动越老以及越老柬三国之间的交通互联互通与经济对接,其中优先建设基础设施和边境贸易网络;共享国际地区形势信息,在多边场合保持密切协调与配合;继续加强双方各部委、行业和地方的配合,在新形势下有效落实两国高层协议。

范明政总理特别强调,两位领导人就加强两国在交通、能源、贸易、数字化转型、人力资源等五个领域互联互通的主要方向和措施交换了意见。(完)

越通社

更多

8月24日晚,由越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常务书记陈锦秀率领的越南共产党高级代表团在新加坡人民行动党选民联络站和老巴刹美食中心进行了实地参观交流活动。图自越通社

加强越新政治纽带、文化交流和民间交往

越通社驻新加坡记者报道,在对新加坡进行正式访问并共同主持首次越新战略对话期间,8月24日晚,由越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常务书记陈锦秀率领的越南共产党高级代表团在新加坡人民行动党选民联络站和老巴刹美食中心进行了实地参观交流活动。

越南农业学院院长阮氏兰向帕特里克·阿希一行介绍学院近70年的建设和发展历程。图自越通社

科特迪瓦国民议会议长帕特里克·阿希访问越南农业学院

越南农业学院院长阮氏兰在会见帕特里克·阿希一行时介绍了学院近70年的建设和发展历程。她表示,可持续的国际合作始于相互了解与信任,希望帕特里克·阿希此访将成为学院与科特迪瓦伙伴之间开放长期、务实、有效合作的美好里程碑。

越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常务书记陈锦秀会见新加坡国会议长谢建平。图自越通社

越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常务书记陈锦秀会见新加坡国会议长谢建平

陈锦秀表示,越南与新加坡关系正处于良好发展阶段,双方合作不断扩大并日益深入发展。新加坡是越南在投资、贸易和互联互通等领域最重要的经济伙伴之一。越南共产党与新加坡人民行动党关系也取得了新进展,其中突出表现是建立并落实双方战略对话机制,体现了两党之间的高度重视和政治互信。

出席2026年国际海军军官学员交流培训活动开幕式的代表。图自越通社

国际海军军官学员交流与培训活动在庆和省举行

2026年国际海军军官学员交流培训活动是越南人民海军首次举办的多边对外交流活动,有助于增进各国之间的团结、相互尊重和友好关系;促进各国海军院校、军事院校、尤其是未来海军军官之间的相互了解、信任与合作,对营造和平、稳定、合作与发展的环境具有重要意义。

越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常务书记陈锦秀与新加坡人民行动党主席、政府教育部长李智陞互送纪念品。图自越通社

陈锦秀会见新加坡人民行动党主席、政府教育部长李智陞

越通社驻新加坡记者报道,陈锦秀祝贺新加坡的发展成就,高度评价新加坡人民行动党在国家建设过程中的领导作用,并对越新关系不断深化表示满意。他指出,两国于2025年5月将关系提升为全面战略伙伴关系,开启了新的发展阶段,为推动合作日益走深走实创造了有利框架。

 会议全景 图自越通社

第十六届国会第一次特别会议:建设国家重点出版、传媒机构

8月24日上午,国会继续举行会议,表决通过《基层调解法(修订)》、关于修改和补充《出版法》若干条款的法律、关于修改和补充《建筑法》若干条款的法律以及关于修改和补充《无线电频率法》、《电信法》、《电子交易法》和《技术转让法》若干条款的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