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新关于建立全面战略伙伴关系的联合声明

值此越共中央总书记苏林应邀访问新加坡之际,,两国已发表关于建立越南-新加坡全面战略伙伴关系的联合声明。

苏林总书记和新加坡总理黄循财共同见证了越南公安部与新加坡数码发展与新闻部签署的数字化转型谅解备忘录的移交。图自越通社
苏林总书记和新加坡总理黄循财共同见证了越南公安部与新加坡数码发展与新闻部签署的数字化转型谅解备忘录的移交。图自越通社

越通社河内——应新加坡总理、新加坡人民行动党秘书长黄循财(Lawrence Wong)的邀请,越共中央总书记苏林与夫人于3月11日至13日访问新加坡。值此之际,两国已发表关于建立越南-新加坡全面战略伙伴关系的联合声明。

声明指出,两国领导一致认为,建立战略伙伴关系(2013年)和绿色经济-数字经济伙伴(2023年)已助推越新合作关系走深走实。两位领导一致同意将两国关系提升为全面战略伙伴关系。

双方承诺在尊重国际法、各自国家独立、主权、领土完整和政治制度、互不干涉内政的基础上继续巩固和加强互利合作、政治互信,配合解决当前各共同挑战,为两国人民带来切实利益,致力于团结、韧性、具有核心作用、包容性的东盟,为地区乃至世界和平、稳定于发展而奋斗。

双方一致同意提升关系等级,内容包括推进合作,致力于世界和平、安全与稳定;巩固经济合作和推进互利合作领域;加强能源与绿色增长领域的合作;提升能力和人员对接;加强数字领域和新技术领域的合作;加强在地区和国际框架内的合作。

为了有效实施全面战略伙伴关系,两位领导一致同意责成两国外交部配合,同有关机关配合制定开展上述所提及各支柱的行动计划。

vna-potal-tong-bi-thu-to-lam-va-thu-tuong-singapore-phat-bieu-voi-bao-chi-7908516.jpg
苏林总书记和新加坡总理黄循财亲切握手。图自越通社

关于东海问题,各位领导重申东盟关于东海的一贯立场和维持东海和平、稳定、安全、航行与飞越安全和自由的重要性。双方强调了本着国际法,特别是1982年《联合国还海洋法公约》以和平方式解决各争端,尊重各外交和法律程序,不威胁或威胁使用武力。

两位领导一致同意继续增强政治互信,呼吁所有各方在国际法,特别是1982年《联合国还海洋法公约》的基础上解决各争端,保持克制,不采取致使紧张局势升起,影响到和平稳定的行动,同时避免采取致使局势复杂化的行动;呼吁全面和有效落实《东海各方行为宣言》(DOC);强调保持和促进利于高效、实质性、符合国际法,特别是1982年《联合国还海洋法公约》的“东海行为准则”(COC)的环境。双方重申,1982年《联合国还海洋法公约》是海上一切活动的法律框架,同时是国家、地区和全球层面上各项合作活动战略重要性的基础,因此需要维持UNCLOS 1982的完整性。(完)

越通社

更多

代表团由自22个国家的48名海外侨胞,以及部分机关、单位、企业代表、文艺工作者和国内记者组成。图自越通社

探访长沙群岛与DK1海上高脚屋:凝聚侨胞力量,情系祖国海岛

据越南外交部海外越南人国家委员会4月24日的消息,从4月17日至23日,KN-490号渔政船驶离金兰国际港,搭载由来自22个国家的48名海外侨胞,以及部分机关、单位、企业代表、文艺工作者和国内记者组成的第10号工作组前往长沙群岛和DK1海上高脚屋进行访问。

出席会议的越南代表团。图自越通社

越南在联合国介绍将地雷行动与可持续发展相结合的方法

4月24日,越南-韩国和平村项目(KVPVP)在第二十九届国际地雷行动国家主管机构主任及联合国顾问会议(NDM-UN29)上分享了越南将地雷后果克服工作与可持续发展相结合的经验,从而肯定了排雷行动作为促进长期发展成果重要因素的作用。

胡志明市人民委员会副主席裴明盛与荷兰驻胡志明市总领事拉伊莎·马尔托。图自越通社

胡志明市愿与荷兰伙伴推动合作关系行稳致远

胡志明市希望并愿意推动与荷兰各伙伴之间的友好合作关系不断走深走实,行稳致远,为越荷全面伙伴关系作出切实贡献。这是胡志明市人民委员会副主席裴明盛23日晚在胡志明市举行的荷兰王国国庆日(4月27日)与荷兰国王威廉-亚历山大生日(1967年4月27日—2026年4月27日)庆祝活动上所强调的内容。

伊拉克共和国总统尼扎尔·阿梅迪。图自Sundayguardianlive.com

越南领导人向伊拉克共和国总统致贺电

值此尼扎尔·阿梅迪(Nizar Amidi)当选伊拉克新任总统之际,2026年4月24日,越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苏林向伊拉克共和国总统尼扎尔·阿梅迪致贺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