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PA-44大会:越南支持推动绿色转型的议会行动

据越通社驻印度尼西亚记者报道,8月8日,在第44届东盟议会联盟大会(AIPA-44)框架内举行的社会委员会会议上,越南国会代表团支持采取议会行动促进绿色就业和技能,以推动绿色经济转型。
AIPA-44大会:越南支持推动绿色转型的议会行动 ảnh 1 越南国会主席王廷惠在第44届东盟议会联盟大会上发言。图自越通社
越通社雅加达 ——据越通社驻印度尼西亚记者报道,8月8日,在第44届东盟议会联盟大会(AIPA-44)框架内举行的社会委员会会议上,越南国会代表团支持采取议会行动促进绿色就业和技能,以推动绿色经济转型。

越南代表团在对印度尼西亚提出的决议草案建言献策时强调,绿色增长已被确定为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内容,是经济社会发展与环境保护紧密相连的发展进程,既能满足现代人的需要,又不损害子孙后代的利益。

越南通过《2011-2020年国家绿色增长战略及2050年愿景》把绿色增长计划具体化,该战略的基础是促进增长模式转型和经济结构调整,以利用比较优势,通过先进技术的研究和应用提高经济效率和竞争力,发展现代基础设施体系,有效利用自然资源,减少温室气体排放,应对气候变化,为经济可持续发展创造动力。

然而,跟该地区许多国家相同的是,越南绿色增长战略的实施过程目前面临不少挑战,其中包括一些部委、地方和人民对该战略的认识不够完整、全面;实施该战略的资源不足等。

越南代表团呼吁地区内各国颁布各自国家的绿色增长评估指标,从而制定东盟绿色增长评估指标;推动清洁生产的广泛应用;最大限度地减少、节约和提高自然资源的利用效率,同时减少排放量和限制污染的增加,保护环境质量和人类健康。

此外,越南代表团还呼吁东盟成员国努力提高劳动生产率;降低失业率,特别是青年失业率;降低非正规就业率,特别是妇女的非正规就业率;将经济结构调整与绿色经济、绿色和可持续就业目标相结合等。

在讨论“解决失业青年面临的就业挑战,致力于建设安全和繁荣的东盟”决议时,越南代表团强调,劳动力在一个国家的发展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但高失业率表明劳动力潜力尚未得到充分利用,这对增长潜力产生消极影响。(完)
越通社

更多

8月24日晚,由越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常务书记陈锦秀率领的越南共产党高级代表团在新加坡人民行动党选民联络站和老巴刹美食中心进行了实地参观交流活动。图自越通社

加强越新政治纽带、文化交流和民间交往

越通社驻新加坡记者报道,在对新加坡进行正式访问并共同主持首次越新战略对话期间,8月24日晚,由越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常务书记陈锦秀率领的越南共产党高级代表团在新加坡人民行动党选民联络站和老巴刹美食中心进行了实地参观交流活动。

越南农业学院院长阮氏兰向帕特里克·阿希一行介绍学院近70年的建设和发展历程。图自越通社

科特迪瓦国民议会议长帕特里克·阿希访问越南农业学院

越南农业学院院长阮氏兰在会见帕特里克·阿希一行时介绍了学院近70年的建设和发展历程。她表示,可持续的国际合作始于相互了解与信任,希望帕特里克·阿希此访将成为学院与科特迪瓦伙伴之间开放长期、务实、有效合作的美好里程碑。

越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常务书记陈锦秀会见新加坡国会议长谢建平。图自越通社

越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常务书记陈锦秀会见新加坡国会议长谢建平

陈锦秀表示,越南与新加坡关系正处于良好发展阶段,双方合作不断扩大并日益深入发展。新加坡是越南在投资、贸易和互联互通等领域最重要的经济伙伴之一。越南共产党与新加坡人民行动党关系也取得了新进展,其中突出表现是建立并落实双方战略对话机制,体现了两党之间的高度重视和政治互信。

出席2026年国际海军军官学员交流培训活动开幕式的代表。图自越通社

国际海军军官学员交流与培训活动在庆和省举行

2026年国际海军军官学员交流培训活动是越南人民海军首次举办的多边对外交流活动,有助于增进各国之间的团结、相互尊重和友好关系;促进各国海军院校、军事院校、尤其是未来海军军官之间的相互了解、信任与合作,对营造和平、稳定、合作与发展的环境具有重要意义。

越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常务书记陈锦秀与新加坡人民行动党主席、政府教育部长李智陞互送纪念品。图自越通社

陈锦秀会见新加坡人民行动党主席、政府教育部长李智陞

越通社驻新加坡记者报道,陈锦秀祝贺新加坡的发展成就,高度评价新加坡人民行动党在国家建设过程中的领导作用,并对越新关系不断深化表示满意。他指出,两国于2025年5月将关系提升为全面战略伙伴关系,开启了新的发展阶段,为推动合作日益走深走实创造了有利框架。

 会议全景 图自越通社

第十六届国会第一次特别会议:建设国家重点出版、传媒机构

8月24日上午,国会继续举行会议,表决通过《基层调解法(修订)》、关于修改和补充《出版法》若干条款的法律、关于修改和补充《建筑法》若干条款的法律以及关于修改和补充《无线电频率法》、《电信法》、《电子交易法》和《技术转让法》若干条款的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