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通社河内——越南国家银行近日下发06/2023号通知,修改补充第39/2023号通知有关金融机构、外国银行分行贷款业务的部分条款。
《通知》指出,严禁信贷违规进入禁止性领域。
此外,禁止贷款购买金条,禁止以贷还贷。
值得关注的是,国家银行增加了一些新规定,如严禁以贷转存,不得贷款用于购买未上市或未在UPCOM上注册交易的公司的股权。
此外,严禁向未取得相关许可证的投资项目发放贷款。
越南国家银行指出,这一规定的更改,旨在确保金融机构贷款业务的安全、效率并限制风险。
第06/2023号通知将于9月1日起正式生效。(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