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志明共青团第十二届中央委员会由144人组成

15日下午,胡志明共青团第十二次全国代表大会进入第四个工作日。 会上,胡志明共青团第十一届中央委员会(2017-2022年任期)宣布任期结束,并选举产生胡志明共青团第十二届中央委员会(2022-2027年任期)。
胡志明共青团第十二届中央委员会由144人组成 ảnh 1代表们投票选举胡志明共青团第十二届中央委员会委员。图自

越通社河内——15日下午,胡志明共青团第十二次全国代表大会进入第四个工作日。

会上,胡志明共青团第十一届中央委员会(2017-2022年任期)宣布任期结束,并选举产生胡志明共青团第十二届中央委员会(2022-2027年任期)。

越共中央候补委员、胡志明共青团第十一届中央委员会第一书记裴光辉指出,在2017-2022年任期内,胡志明共青团第十一届中央委员会在落实胡志明共青团第十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决议过程中已充分发挥了团结精神、创造力并且坚定高度决心。截至目前,可以肯定的是胡志明共青团第十一届中央委员会已胜利完成各项任务目标。

胡志明共青团第十二届中央委员会由144人组成 ảnh 2代表们表决通过胡志明共青团第十二届中央委员会选举名单。图自越通社

其后,胡志明共青团第十一届中央书记处常务书记阮玉良做了胡志明共青团第十二届中央委员会提案草案报告,其中胡志明共青团新一届中央委员会委员人数为145名。

会上,所有参会代表同意通过上述提案。然而,鉴于实际情况,大会以100%赞成票选举出由144人组成的胡志明共青团第十二届中央委员会(2022-2027年任期)。

会议听取了各讨论组关于提交胡志明共青团第十二次全国代表大会的政治报告草案,胡志明共青团第十一届中央委员会工作报告,胡志明共青团工作条例(修正案)的讨论意见总结报告。

会议结束后,胡志明共青团第十二届中央委员会召开第一次会议,选举胡志明共青团常务委员会、胡志明共青团中央书记处和第一书记、胡志明共青团第十二届中央检查委员会主任。(完)

越通社

更多

范光玉同志。图自越通社

范光玉同志当选兴安省委书记

4月9日下午, 2025-2030年任期兴安省委举行会议,选举省委书记,并推举兴安省人民议会主席、省人民委员会主席及相关领导职务人选。

越共中央书记处常务书记陈锦秀。图自越通社

不断夯实越柬两国政治互信基础

应柬埔寨人民党副主席、中央常务委员会主席赛冲亲王(Samdech Say Chhum)的邀请,越共中央书记处常务书记陈锦秀于2026年4月10日对柬埔寨王国进行正式访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