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越南公安部与印尼有关机构的合作

越共中央政治局委员、越南公安部长苏林大将6月28日会见了印度尼西亚新任驻越南特命全权大使丹尼·阿卜迪(Denny Abdi)。
推动越南公安部与印尼有关机构的合作 ảnh 1越南公安部长苏林大将(右)会见印度尼西亚新任驻越南特命全权大使丹尼·阿卜迪。图自互联网

越通社河内——越共中央政治局委员、越南公安部长苏林大将6月28日会见了印度尼西亚新任驻越南特命全权大使丹尼·阿卜迪(Denny Abdi)。

苏林高兴地看到,在经历了地区和世界的政治动荡之后,越南和印度尼西亚的双边关系不断向前发展,亮点纷呈;高度赞赏印尼在地区和世界上的地位。

作为东盟最大国家和创始成员国之一,印尼不仅为东盟安全、政治问题和维护东盟团结积极主动贡献力量,还积极推动东盟与其对话伙伴国之间的合作。

苏林强调,2020年担任东盟轮值主席国和联合国安理会非常任理事国的越南与东盟成员国保持密切合作并得到包括印尼在内的东盟成员国的支持。在充满挑战的背景下,尤其是在 新冠肺炎疫情的情况下,越南履行好其促进东盟各项目标的作用。

苏林强调,通过高层互访,防控打击毒品犯罪、拐卖人口犯罪、高科技犯罪等跨国犯罪信息共享等方式,越南公安部与印尼有关机构的合作关系在过去一段时间取得了积极进展。双方保持协调配合,确保本国公民在对方国家生活和工作的安全保障。 越南公安部与印尼国家警察建立了副部长级安全对话机制。

推动越南公安部与印尼有关机构的合作 ảnh 2双方代表合影。图自越通社

苏林部长强调,在新冠肺炎疫情完全得到控制的将来,越南公安部愿与印尼有关机构进一步加强合作,从而进一步深化两国之间的战略伙伴关系,为确保各自国家安全,维护地区和世界的和平、稳定与繁荣做出积极而有效的贡献。

苏林相信,丹尼·阿卜迪大使在新的岗位上将为推动越南与印尼的战略伙伴关系做出积极贡献。他强调,越南公安部愿与丹尼•阿卜迪大使保持配合,为其在越南工作期间履行职责创造一切便利条件。

丹尼·阿卜迪感谢苏林拨冗会见,并祝愿印尼与越南的关系不断发展,各领域合作取得许多良好成果。大使表示,他将尽最大努力为巩固两国良好且全面的传统合作关系做出贡献,并希望进一步加强两国执法部门之间的合作。(完)
越通社

更多

8月24日晚,由越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常务书记陈锦秀率领的越南共产党高级代表团在新加坡人民行动党选民联络站和老巴刹美食中心进行了实地参观交流活动。图自越通社

加强越新政治纽带、文化交流和民间交往

越通社驻新加坡记者报道,在对新加坡进行正式访问并共同主持首次越新战略对话期间,8月24日晚,由越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常务书记陈锦秀率领的越南共产党高级代表团在新加坡人民行动党选民联络站和老巴刹美食中心进行了实地参观交流活动。

越南农业学院院长阮氏兰向帕特里克·阿希一行介绍学院近70年的建设和发展历程。图自越通社

科特迪瓦国民议会议长帕特里克·阿希访问越南农业学院

越南农业学院院长阮氏兰在会见帕特里克·阿希一行时介绍了学院近70年的建设和发展历程。她表示,可持续的国际合作始于相互了解与信任,希望帕特里克·阿希此访将成为学院与科特迪瓦伙伴之间开放长期、务实、有效合作的美好里程碑。

越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常务书记陈锦秀会见新加坡国会议长谢建平。图自越通社

越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常务书记陈锦秀会见新加坡国会议长谢建平

陈锦秀表示,越南与新加坡关系正处于良好发展阶段,双方合作不断扩大并日益深入发展。新加坡是越南在投资、贸易和互联互通等领域最重要的经济伙伴之一。越南共产党与新加坡人民行动党关系也取得了新进展,其中突出表现是建立并落实双方战略对话机制,体现了两党之间的高度重视和政治互信。

出席2026年国际海军军官学员交流培训活动开幕式的代表。图自越通社

国际海军军官学员交流与培训活动在庆和省举行

2026年国际海军军官学员交流培训活动是越南人民海军首次举办的多边对外交流活动,有助于增进各国之间的团结、相互尊重和友好关系;促进各国海军院校、军事院校、尤其是未来海军军官之间的相互了解、信任与合作,对营造和平、稳定、合作与发展的环境具有重要意义。

越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常务书记陈锦秀与新加坡人民行动党主席、政府教育部长李智陞互送纪念品。图自越通社

陈锦秀会见新加坡人民行动党主席、政府教育部长李智陞

越通社驻新加坡记者报道,陈锦秀祝贺新加坡的发展成就,高度评价新加坡人民行动党在国家建设过程中的领导作用,并对越新关系不断深化表示满意。他指出,两国于2025年5月将关系提升为全面战略伙伴关系,开启了新的发展阶段,为推动合作日益走深走实创造了有利框架。

 会议全景 图自越通社

第十六届国会第一次特别会议:建设国家重点出版、传媒机构

8月24日上午,国会继续举行会议,表决通过《基层调解法(修订)》、关于修改和补充《出版法》若干条款的法律、关于修改和补充《建筑法》若干条款的法律以及关于修改和补充《无线电频率法》、《电信法》、《电子交易法》和《技术转让法》若干条款的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