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公民出入境越南须知的新规定

越南政府刚颁发关于《外国人出境、入境、过境和居留越南法》修改补充若干条款法详细规定的第75/2020/NĐ-CP号议定。
外国公民出入境越南须知的新规定 ảnh 1附图。图自互联网

越通社河内——越南政府刚颁发关于《外国人出境、入境、过境和居留越南法》修改补充若干条款法详细规定的第75/2020/NĐ-CP号议定。

该议定规定获免签入境各口岸经济区、沿海经济区并有前往越南其他地方的需求的外国公民(根据《外国人出境、入境、过境和居留越南法》第3款第12条和《外国人出境、入境、过境和居留越南法》修改补充若干条款法第7款第1条的规定)。根据越南作为缔约国,但未在越南设立商业机构或合作伙伴的国际条约,为入境越南的外国人签发签证;为入境越南的外国人签发临时居留证的形式等。

对于向获免签入境各口岸经济区、沿海经济区并有前往越南其他地方的需求的外国公民签发签证的相关事宜,议定明确规定,上述公民需要通过越南的机关、组织或个人邀请并根据《外国人出境、入境、过境和居留越南法》第19条规定在出入境机关提出办理签发签证手续担保。

对于获得越南单方面免签的国家入境各口岸经济区、沿海经济区并有前往越南其他地方的需求的公民(根据《外国人出境、入境、过境和居留越南法》第3款第12条和《外国人出境、入境、过境和居留越南法》修改补充若干条款法第7款第1条的规定)按照以下规定进行:对临时居留少于15天的公民,出入境管理部门应在旧的临时居留证盖章无效,并签发自入境之日起有效期15天的新临时居留证。对已居留15天以上的公民,按规定办理签发签证手续。

对于根据越南作为缔约国的国际条约获免签入境各口岸经济区、沿海经济区,若临时居留证到期并有前往越南其他地方的需求的外国公民,将按照国际条约进行签发签证。

议定也明确规定向入境越南的外国公民签发临时居留证的形式。据此,出入境管理部门通过在护照或单独签证上盖章的形式向外国公民签发临时居留证。出入境管理部门不向通过自动监控门入境的外国公民签发临时居留证。

该议定于2020年7月1日起生效。(完)
越通社

更多

越南社会科学翰林院副院长邓春青博士发表讲话。图自越通社

加强越韩科研合作

越南社会科学翰林院与韩国国际交流财团30日在河内联合举行题为“新纪元越韩全面战略伙伴关系”的第七届越韩未来论坛。

双方代表合影。图自越通社

越南与阿联酋签署国防工业合作谅解备忘录

6月30日上午,越共中央委员、中央军委常务委员、越南国防部副部长阮长胜上将与阿联酋(UAE)国防部副部长易卜拉欣·纳赛尔·穆罕默德·阿尔·阿拉维(Ibrahim Nasser Mohammed Al Alawi)中将在河内共同主持了两国国防部高级军事代表团之间会谈。

《首都河内百年愿景总体规划》吸引众多市民关注。图自越通社

2026年《首都法》付诸实施:打造全新发展空间的动力

2026年7月1日成为河内发展进程中的一个重要里程碑,2026年《首都法》将正式生效。凭借一系列史无前例的诸多特有机制和政策,2026年《首都法》有望将创造新的发展空间,助力首都充分发挥全国政治与行政中心及“火车头”的作用,并成为红河三角洲地区乃至全国的增长引擎。

越南政府常务副总理范家足在会议上发表讲话 图自越通社

贯彻落实第10-NQ/TW号决议会议:发挥外资与国内资源协同效应 培育新发展动能

越南政府常务副总理范家足6月30日上午主持召开全国学习、贯彻和落实越共中央政治局关于发展外资经济第10号决议(10-NQ/TW)会议。会议强调,要推动外资经济向高质量、高效、可持续方向发展,更好发挥国际资源与国内资源协同作用,培育新的发展动能,提升经济竞争力和自主发展能力。

全国学习贯彻落实第10号决议会议召开。图自越通社

全国学习贯彻落实第10号决议会议召开

6月30日上午,越共中央政治局在河内召开全国贯彻落实中央政治局2026年6月8日关于发展外商投资经济的第10-NQ/TW号决议的研究、学习、贯彻与实施会议。

深入学习贯彻越共中央政治局关于实施越共十四大对外路线决议会议。图自越通社

让外交成为越南发展动力

在越南国家发展的历史进程中,外交工作从未像今天这样占据如此重要的战略地位。越共十四大在“维护发展空间”这一理念基础上,进一步将外交路线提升到新的战略高度,即将外交与国防、安全并列为“重中之重、常抓不懈”的任务,使其直接服务于国家发展能力建设。近期密集紧凑、富有成效的外交活动已充分彰显了这一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