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大利亚呼吁COC谈判需遵守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规定

澳大利亚政府8月17日呼吁东南亚国家联盟(简称:东盟)和中国在不损害第三方在该战略海域的权益的情况下,就“东海行为准则” (COC)进行谈判。
澳大利亚呼吁COC谈判需遵守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规定 ảnh 1澳大利亚驻菲律宾大使阿曼达•戈雷  图自越通社
越通社河内—— 澳大利亚政府8月17日呼吁东南亚国家联盟(简称:东盟)和中国在不损害第三方在该战略海域的权益的情况下,就“东海行为准则” (COC)进行谈判。

澳大利亚驻菲律宾大使阿曼达•戈雷(AmandaGorely)在菲律宾智库Stratbase ADR研究所近日举行关于“以规则为基础的系统”的论坛上指出:“我们呼吁各方确保COC符合现行国际法,包括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UNCLOS)的规定,确保COC不损害第三方以及所有相关方根据UNCLOS等国际法在该海域享有的权益”。

戈雷大使认为,作为印度洋 - 太平洋区域的成员以及东盟长期对话伙伴,东海形势对澳大利亚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COC谈判有利于纠纷解决和降温紧张局势。

澳大利亚大使补充说,COC必须巩固现有的区域架构,发挥东盟的主导作用以及“促进各方停止采取使争端复杂化或升级的行为,尤其是军事化行动”。任何剥夺非缔约国根据国际法享有的权利的文件都会成为引起担忧产生的根源。(越通社-V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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