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一向尊重和保障公民信仰宗教自由权

在领导建设越南国家的历程中,我党一向确定,信仰宗教是一部分人民的精神需求。宗教道德的许多方面符合新社会建设事业。
越南一向尊重和保障公民信仰宗教自由权 ảnh 1在岘港举行的佛诞节场景(图片来源:daidoanket.vn)

越通社河内——在领导建设越南国家的历程中,我党一向确定,信仰宗教是一部分人民的精神需求。宗教道德的许多方面符合新社会建设事业。

[越南党国家领导圣诞节前走访慰问宗教界人士]

我党这一观点已得到具体化成为国家宪法和法律规定,并在实践上得到开展落实,为保障和促进人权、巩固民族大团结、为促进社会发展营造精神和物质资源作出贡献。

越南宪法和法律中涉及信仰宗教自由权的内容

1945年八月革命成功后,在政府首次会议上,胡志明主席已强调“信仰自由与良-教团结”政策。胡志明主席的这个思想得到越南共产党在领导革命过程中严格落实。值得一提的是,尊重和保卫信仰宗教自由权、祭祀自由权等在越南各部宪法中一直得到重视。

1946年,越南民主共和国首部宪法已强调,国内一切权力属于越南全体人民,其不分种族、性别、贫富、阶级和宗教。越南公民享有信仰自由权。

信仰宗教自由权继续得到1959年宪法加以肯定和具体化,公民不仅有权信仰宗教而且还有权不信仰宗教。“越南民主共和国公民有信仰自由权利,有权信仰或不信仰某种宗教”(1959年宪法第26条)

继承和发挥1946年、1959年宪法,1980年宪法除承认公民信仰宗教自由权外,还规定预防和利用宗教来违反法律和破坏革命的内容。该部宪法第68条规定:“公民有自由信仰或不信仰一种宗教的权利;任何人不都不能用宗教来违反国家的法律和政策”。

进入革新开放时期,面对情况的快速变化以及国家建设发展要求,人民的信仰宗教自由权仍继续得到强调。1992年宪法第70条规定:“公民享有信仰宗教自由权,有权信仰或不信仰某种宗教。各宗教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信仰宗教的祭祀场所得到法律保护。任何人不得侵犯信仰宗教自由或利用信仰宗教来违反国家法律和政策”。

2013年11月28日,越南国会通过2013年宪法,对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作出更全面的规定;其中信仰宗教自由权得到全面、充足的规定,确保民主,尊重和为所有人实行自己的信仰宗教提供便利条件。2013年宪法第24条规定:“人人皆有信仰宗教自由权,有权信仰或不信仰某种宗教。各宗教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国家尊重和保护宗教信仰自由。任何人不得侵犯宗教信仰自由或利用宗教信仰自由去做违法行为”。

为了具体化宪法的规定以及体制化国家关于尊重和保障信仰宗教自由权的主张和政策,确保符合越南所签署有关人权的国际法律文件,有关信仰宗教自由的法律、法令和指示等文件已得到注重建设和完善。《民事法》、《刑事诉讼法》、《土地法》、《教育法》等都设有不得歧视信仰宗教的条款。《刑事法》(修改版)第164条已对公民信仰宗教自由权侵犯罪作出规定,违反者会被判处徒刑三个月至一年。

值得一提的是,2016年11月18日,国会已通过《信仰自由法》,其中明显规定,所有的人都有权信仰或不信仰某种宗教。每个人都有权表示信仰宗教信心,实行信仰宗教仪式,参加节会,学习和实行宗教教理和教律。

越南人自由信仰宗教的生动体现

越南是一个多宗教国家,信仰形式也丰富多样,许多大宗教从数千年前已进入越南,诸如佛教、公教、新教、回教等,也有多种宗教在国内诞生的,诸如高台教、和好佛教、孝义教等。越南国家关于尊重和保障信仰宗教自由的主张和政策不仅得到宪法、法律的肯定,体现在党的相关指示和决议中,而且还生动地体现在社会生活实践中。

据统计,越南人口的95%有信仰和宗教生活,其中宗教信徒达24百万多人,占人口的27%,属于38个宗教组织。全国约有近53千名宗教神职,13.37万宗教工作者,27.9千个祭祀场所。天主教的圣诞节、佛教的佛诞节等节日都得到隆重举行。每年约有8.5千个国家级和地方级宗教或信仰节会得到举行。

宗教组织得到法律保护,按法律规定自由活动,开设培训学校,出版经书以及修缮和建设祭祀场所。截至目前,在全国范围内,佛教约有17千个祭祀场所;宗教有7445个;新教近500个;高台教1281个;和好佛教43个;回教89个。佛教有四家佛教学院,一家佛学中等学校,一家天主教学院,七个大神学院,一个河内基督大神学院;新教有一家神学圣经院与一家神学圣经学校。

大部分宗教组织都出版报纸、杂志和新闻。从2006年以来,宗教出版社已给8683个印刷品颁发出版许可证。每年约有英语、法语、高棉语、埃地语、嘉莱语巴拿语等数千个宗教印刷品获得出版许可证。

本着各民族平等、团结、互相尊重和共同发展的原则,多年来,越南国家已尊重和保障少数民族的信仰宗教自由权。在为伊斯兰教和婆罗门教的少数民族成立代理委员会提供便利条件的同时,国家还协助印刷越语和少数民族语两种语言的圣经;出版三万本埃地语、嘉莱语巴拿语的圣经;允许印刷和进口高棉南宗佛教圣经;准备出版越语和阿拉伯语的古兰经等。

越南宗教组织的国际活动也日益得到扩大。梵提冈教廷已任命不常住越南特派员。每年,有数百名越南神职人员参加在外国举行的宗教活动,数千次外国宗教个人入境越南传道和参与宗教事件。越南已成功承办许多重要事件,赢得国内外舆论和各国信徒的高度评价,诸如2008年联合国佛诞大典,吸引74个国家和地区的1500名代表参加,2014年联合国佛诞大典,吸引95个国家和地区的1千多名神职人员和信徒参加;2009年世界尼界会议;2011年公教教会圣年;新教100周年纪念;2012年亚洲主教联席会议等。(来源:人民军队报)
越通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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