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第十三届国会第十一次会议发表第四号公报

越南第十三届国会第十一次会议分组讨论2015年经济社会发展任务执行情况、2011—2015年经济社会发展五年计划执行情况和2016-2020年经济社会发展五年计划、2016-2020年阶段土地利用五年计划等。
越南第十三届国会第十一次会议发表第四号公报 ảnh 1越南第十三届国会第十一次会议(图片来源:越通社)

越通社河内——3月24日上午,越南第十三届国会第十一次会议分组讨论2015年经济社会发展任务执行情况、2011—2015年经济社会发展五年计划执行情况和2016-2020年经济社会发展五年计划、2016-2020年阶段土地利用五年计划等。

下午,国会在会堂举行全体会议。

在国会副主席汪周刘的主持引导下,国会已听取国会常委会委员、国会法律委员会主任潘忠理作关于《信息公开法》(草案)解答、吸收意见和修正工作的报告。

其后,国会对《信息公开法》(草案)所存在异议的若干内容展开讨论。会上,共有14位国会代表围绕以下内容发表意见:

——信息提供者;

——享有获得信息权的主体;

——可获得的信息类型;

——在电子信息门户、电子信息网页信息刊登;

——确保公民获得信息权;

——处理不正确信息的责任。

2016年3月25日星期五,国会在会堂举行全体会议。

上午,国会对《药物法案》(修正案)所存在异议的若干内容展开讨论;下午,国会在会堂对《进出口关税法案》(修正案)所存在异议的若干内容进行讨论。(越通社—VNA)

越通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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