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成立跨部门工作小组,该小组由越南外交部负责,其成员为各有关部委行业的代表。ACMECS峰会峰会,每两年轮流在各成员国举行一次,截至目前已成功召开七届峰会。在第二届ACMECS峰会上,各国一致同意决定在两届正式峰会之间和在东盟峰会期间召开一次非正式会议。
自2008年11月4日至7日在河内成功召开了第三届ACMECS峰会。与会代表已发表宣言,推动及为贸易、投资、旅游发展等创造便利条件,优先经济对接合作,尤其是推动区内贸易投资发展,从而应对国际经济衰退带来的各种挑战和影响。另一方面,与会代表一致同意成立环境事务的工作小组。
在柬埔寨金边召开的第四届ACMECS峰会上,与会代表发表了《金边宣言》,其中初步设计到大米合作以及伊洛瓦底江-湄南河-湄公河经济合作行动计划。
在第五届ACMECS峰会上,各位领导人已发表《万象宣言》及2013 —2015年阶段ACMECS行动计划。该行动计划指出工业、能源、旅游、贸易投资、农业、发展人力资源、交通互联互通、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环境等领域的具体合作方向。
在缅甸召开的第六届ACMECS峰会上,与会代表发表《内比都宣言》和2016-2018年阶段行动计划。该行动计划的主要目标是将ACMECS建设成为地区一流的投资与旅游中心,并建立地区统一的生产基地,尤其是在边境地区,充分利用东盟经济共同体带来的机会。
在越南河内举行题为“迈向活跃与繁荣的大湄公河次区域”的第七届ACMECS峰会已通过《河内宣言》,一致同意ACMECS未来的优先合作事项,包括交通、贸易与投资便利化、旅游、农业和环境等领域。
促进湄公河次区域与东盟的一体化进程
在日本首都东京举行的东盟与日本领导人会议上, 柬埔寨、老挝、缅甸和越南四国领导人一致同意于2004年11月份在老挝万象举行的第十届东盟峰会期间举行第一次柬老缅越领导人会议。
成立柬老缅越合作机制已成为湄公河次区域和东盟一体化进程的客观需求。柬老缅越合作机制起源于缩短四国融入区域发展进程的发展差距,发挥四国的现有优势和潜力等的倡议。 另一方面, 该机制还是东盟其他国家和各发展伙伴对柬老缅越四国提供支持的有效渠道。此外,柬老缅越四国的合作机制也是四国保持立场上的协调配合以及保护四国在东盟一体化进程和东盟与中日韩合作中的利益的良好平台。
柬老缅越的合作领域包括:贸易投资;农业;工业、能源;交通;旅游;人力资源培训等。四国同意成立6个领域的相应6个工作组,其中越南负责贸易与投资、信息技术和人力资源培训。
2004年11月在老挝首都万象举行的第一次柬老缅越合作与发展峰会签署了关于加强柬老缅越经济合作和一体化的《万象宣言》,呼吁各国和国际组织加大对四国的支持, 旨在缩短发展差距。
第二次柬老缅越合作与发展峰会通过了行动计划, 四国一致同意同泰国配合研究将柬老缅越合作机制与伊洛瓦底江-湄南河-湄公河经济合作战略实现对接的可能性, 旨在避免重复并提高合作效益。
第三次柬老缅越合作与发展峰会表示注意到有关将柬老缅越合作机制与伊洛瓦底江-湄南河-湄公河经济合作战略的实现对接的各项协议。
第四次柬老缅越合作与发展峰会一致同意促进柬老缅越在贸易、投资、农业、工业、能源、旅游、人力资源等领域的合作;鼓励各国企业和私人企业参与合作进程。会议同意推动各国企业在加工制造业、矿产、水电、基础设施建设、服务和物流等领域的投资与合作创造便利条件。 越南已建立CLMV奖学金基金会, 每年向柬埔寨、老挝和越南三国提供数十分奖学金。
第五次柬老缅越合作与发展峰会通过关于加强四国合作,旨在缩短四国与东盟其他成员国的发展差距的《联合宣言》。
第六次柬老缅越合作与发展峰会就提高协调配合效果;促进贸易投资和旅游便利化;通过经济走廊建设加强互联互通建设;促进人力资源合作等的大方向达成一致。
第七次柬老缅越合作与发展峰会一致同意加强四国贸易投资合作; 配合制定有关贸易便利化、所签署的各双边和多边协议等的新政策。
第八次柬老缅越合作与发展峰会在河内举行, 各国领导同意配合落实有关交通、贸易投资便利化、工业、旅游、人力资源发展等领域的具体合作内容。 世行、亚行等发展伙伴代表承诺继续在柬老缅越四国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向四国提供支持。
政府总理阮春福一行出席系列会议,充分体现了越南对伊洛瓦底江-湄南河-湄公河经济合作和柬老缅越合作机制的高度重视; 有助于增强越南在该合作机制中的地位和作用, 进一步扩大地区互联互通、水资源合作、贸易与投资、地区各国互联互通建设等领域的合作;助力推动越南与泰国睦邻友好关系, 同时巩固越南与柬埔寨的睦邻友好和全面合作关系。(越通社—VNA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