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老高层领导互致贺电 庆祝两国建交55周年

7月17日,越南与老挝高层领导已互致贺电,庆祝两国建交55周年(1962.9.5~2017.9.5)暨《越老友好合作条约》签署40周年(1977.7.18~2017.7.18)。
越老高层领导互致贺电 庆祝两国建交55周年 ảnh 1越共中央总书记阮富仲(左)和老挝人民革命党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本扬•沃拉吉。(图片来源:越通社)

越通社河内——7月17日,越南与老挝高层领导已互致贺电,庆祝两国建交55周年(1962.9.5~2017.9.5)暨《越老友好合作条约》签署40周年(1977.7.18~2017.7.18)。

越共中央总书记阮富仲,国家主席陈大光,政府总理阮春福,国会主席阮氏金银分别向老挝人民革命党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本扬•沃拉吉,政府总理通伦•西苏里,国会主席巴妮•雅陶都致贺电并赠送花篮。

[越老建交55周年:越南党、国家、政府和国会领导人向老挝领导致贺电]

越南领导人的贺电中写道:

“越南人民对两国人民在民族解放斗争历史过程和各自国家建设与发展事业中一向携手并肩、始终如一、如漆似胶、同甘共苦、同舟共济传统关系感到高兴和骄傲。我们十分欣慰地看到自从两国建交55年来,越老伟大友谊、特殊团结及全面合作关系已取得全面且巨大成果,为两国打击共同敌人、争取民族独立、建设与发展事业作出重要贡献。两党、两国及两国人民已竭尽全力以丰富多样的合作形式在党际、国家及民间以及所有部委与地方之间,双边和多边等渠道上推进两国各领域关系深入、务实及有效发展。”

老挝领导人的贺电中写道:

“老挝党、国家及各族人民对兄弟般的越南党、国家、人民多年来不仅在艰难和挑战重重的长期抗战救国时期中,而且在当今国家建设与发展事业中一向支持、帮助并与老挝并肩同行感到高兴和骄傲。我们两党、两国及两国人民在过去革命事业中的团结友好、传统战斗联盟精神已成为当今越老各领域传统友好、特殊团结及全面合作关系的坚实基础,并继续得到维护和培育,使其不断深入、务实及有效发展。”

值此机会,越南政府副总理、外交部部长、越老团结友好年国家指委会常务副主任范平明与老挝外交部长、老越团结友好年国家指委会常委会委员沙伦赛·贡玛希互致贺电。

* 值越老团结友好年之际,越共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军委常委会委员、越南人民军总政治局主任梁强上将7月17日前往老挝驻越南大使馆,向通沙万•丰威汉大使和全体工作人员致以热烈的祝贺。

梁强上将对两国各领域传统友好、特殊团结及全面合作关系不断向纵深发展感到高兴和骄傲。他重申,防务合作是越老两国关系中的重要支柱之一,并相信,两国军队的美好关系将有助于巩固和加强两党、两国及两国人民之间的互相信任与全面合作。

通沙万•丰威汉大使重申,越老关系是特别罕见的关系,老挝党、政府及人民一向珍惜、维护、巩固及促进越老特殊关系不断深入且有效发展。他希望将继续同越南国防部密切配合,为推动两国关系不断强劲且深入发展作出努力。(越通社-VNA)
越通社

更多

胡志明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接待市民和企业来办理行政手续。图自越通社

胡志明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正式揭牌

12月31日,胡志明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正式揭牌,标志着该市行政手续改革迈出重要一步,朝着建设以人民和企业为中心的现代行政体系不断推进。

越南在日知识分子协会主席黎德英。图自越通社

侨胞与祖国:激发知识资源的新气象

越南在日知识分子协会主席黎德英认为,越南党和国家倾听与务实吸纳意见的精神创造了"新气象",有力推动了海外侨胞知识分子群体的参与和贡献。他表示,在日越南知识分子正从建言献策转向直接参与落实国家战略发展目标。

国会表决通过2025年《教师法》。图自越通社

越南多部重要法律将于2026年1月1日生效

自2026年1月1日起,越南多部重要法律将正式施行,包括:2025年《就业法》、2025年《教师法》、2025年《个人数据保护法》、2025年《参与联合国维和力量法》、2024年《未成年人司法法》等。

纪念八月革命胜利暨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国庆80周年庆典的海外越南人方阵。图自越通社

侨胞与祖国:将国家建设的渴望转化为切实行动

曾任德国内政部移民局高级专员胡玉胜在接受越通社采访时表示,越南党和国家始终通过多种机制倾听民意,为海外侨胞参与国家建设创造有利条件,将其爱国热情和报国愿望转化为具体行动。

越南和平委员会成立75周年(1950~2025年)纪念典礼。图自越通社

越南和平委员会:在越南民间外交史上留下深刻而突出的烙印

75年来,越南和平委员会始终坚持将和平目标同民族独立和社会主义紧密结合,积极参与国际和平运动,形成对外工作合力。在世界局势复杂多变的背景下,委员会将继续发挥民间外交骨干作用,为和平、合作与可持续发展贡献积极而负责任的声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