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第十三届国会第十一次会议发表第七号公报

3月29日,越南第十三届国会在会堂召开全体会议。
越南第十三届国会第十一次会议发表第七号公报 ảnh 1富安省国会代表发表意见(图片来源:越通社)

越通社河内——3月29日,越南第十三届国会在会堂召开全体会议。

在国会副主席汪周刘的协调引导下,国会就国家主席2011-2016年任期工作报告、政府和政府总理2011-2016年任期工作报告、最高人民法院院长2011-2016年任期工作报告、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2011-2016年任期工作报告等进行讨论。会上,共有6名代表提出意见。

关于政府和政府总理2011-2016年任期工作报告,与会代意见集中下面内容:

——立法和执法工作

——建设与健全国家行政机关,提高干部、公务员队伍工作质量和效果、制度和责任

——政策机制预测管理和制定能力

——大力推进行政体制改革,为人民和企业营造便利投资经营环境;加大信息技术应用力度,建设政府电子

——履行巩固与加强全民国防和人民安全的职能和任务;实施在新时期捍卫祖国的战略

——政府和政府总理指导与管理工作存在的不足之处和缺陷

——政府对管理自然资源、保护环境、应对气候变化、预防自然灾害、克服全国各地尤其是九龙江平原的海水入侵和干旱等措施。

其后,国会代表先后对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和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2011—2016年任期工作报告提出许多意见建议。

3月30日星期三,上午,国会在会堂就《国际条约签署、加入和实施法案》(修正案)进行讨论;听取关于国会罢免国会主席、国家选举委员会主席建议的呈文,并分组讨论该呈文。下午,国会讨论并表决通过关于罢免国会主席、国家选举委员会主席的决议;听取国会主席、国家选举委员会主席候选人预备人选方案的呈文,并其分组讨论该呈文。(越通社—V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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