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宪法》为越南稳固发展提供政治保障

第十三届越南国会第六次会议于11月28日通过了《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宪法》(修正案)(简称《越南宪法》)。
第十三届越南国会第六次会议于11月28日通过了《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宪法》(修正案)(简称《越南宪法》)。值此之际,越南国会主席、宪法修宪委员会主席阮生雄发表了一篇文章,肯定了越南这一具有历史性意义的政治—法律事件的特别重要性。越南通讯社谨向读者介绍文章的主要内容如下:

第十三届越南国会第六次会议于2013年11月28日9时50分通过了《越南宪法》(修正案)。这是越南具有历史性意义的政治—法律事件,为越南建国卫国事业开辟了新篇章。越南国会刚通过的这部宪法修正案反映了绝大多数越南人民的意志和愿望。其为越南民族、越南人民和越南国家在面对时代的新挑战是仍稳步前进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法律保障,同时也是越南全党、全民、全军在新时期同心协力稳固步入全面推进国家革新事业、经济和政治同步发展、建国卫国并行、各领域共同发展和主动融入国际社会的新时期。

首先,《越南宪法》进一步充分且深刻地体制化越南党和国家关于强化人民主权、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确保所有国家权力属于人民的观点。这是贯穿《越南宪法》内容的基本观点,指明国家权力的来源、本质、目的、力量都来自人民、属于人民,人民是国家权力的最高主体。《越南宪法》强调指出,“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由人民做主;国家所有权力属于人民”;越南人民是制定、履行和维护本宪法的主体。《越南宪法》继续肯定越南共产党对国家和社会的领导地位;《越南宪法》进一步澄清越南党的领先带头及为民服务的本质,即“越南党与人民群众保持紧密联系,为人民服务,受人民监督,就自己的决定对人民负责任等”。本部《越南宪法》补充了对国家组织和活动的监督与辩论作用等内容。

本部“越南宪法”进一步强化了人权和公民基本权利与义务,并将其设置在本部《越南宪法》的重要位置(第二章)。这既是由胡志明主席作为宪法起草委员会主任的《1946年宪法》的继承,又体现了充分且深刻地体制化越南党和国家关于强化人的因素,人是发展的主体、主要资源和发展目标的新认识。本部《越南宪法》肯定了越南国家“承认、尊重、保护、保障人权以及公民的政治、民事、经济、文化、社会等权利”的原则来;“人权,公民权只能根据法律规定在涉及国家国防安全,社会治安秩序、社会道德规范、民众健康的必要场合下受约束等”。这些都是强化国家在于人权、公民权关系当中责任感的基本原则, 同时也是人民和公民行使与维护自己权利与公民权的最高法律依据。本部《越南宪法》规定了公民的基本权利与义务,其中补充了符合越南作为缔约国的各项国际人权公约的若干新内容。

本部《越南宪法》明确指出,保卫祖国是越南全民的事业,是公民的神圣义务与崇高权利。越南国家有责任巩固和加强以人民武装力量为核心的全民国防和人民安全事业;发挥越南国家在政治、经济、文化、国防、安全和对外等各个领域的综合力量;建设强大的人民武装力量,不断加强保卫祖国能力,为维护本地区和世界的和平做出贡献。

关于对外方面,本部《越南宪法》郑重宣布,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一贯奉行独立、自主、和平、友好、合作与发展;在尊重独立主权及领土完整、互不干涉内政及平等互利的基础上推动国际关系多边化、多样化,积极主动融入国际社会和开展国际合作;遵守《联合国宪章》和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作为缔约国的国际条约;成为国际社会的朋友与可靠的合作伙伴和负责任的成员国,为国家、民族的利益以及为世界的和平、民族独立、民主和社会进步作出贡献的对外路线。

本部《越南宪法》明确指出,越南国家是属于人民、来自人民和为人民服务的在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原则的基础上建立的社会主义法制国家,其基础就是工人阶级与农民阶级和知识分子队伍的联盟;同时补充有关越南的国家权力组织的新一条原则。那就是,国家权力是统一的,其不仅得到分配和协调,而且在执行立法权、执法权和司法权等方面受监控。这是一条新原则、确保国家权力真正属于人民。

本部《越南宪法》强调并明确规定,越南国会、国会有关部门、越南国家主席、越南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国家其他机构及全体人民有责任维护《越南宪法》;违犯《越南宪法》的一切行为都被处罚。在此基础上,未来的有关国家机器组织的各部法律将设有具体规定,旨在形成维护《越南宪法》的机制,确保《越南宪法》真正成为所有人、所有组织以及所有机构尊重和维护的“法权神灵”。

与前几部《越南宪法》相比,本部《越南宪法》设有关于《越南宪法》的制定与修改程序及效力的具体规定,其体现了越南国家的民主和法权性质日益得到完善与发展。据此,《越南宪法》是越南国家的基本法律,其具有最高法律效力,所有其他法律法规文件都要符合于《越南宪法》。越南人民责成国会实现一些立宪权,如成立宪法起草委员会、讨论并在三分之二的国会代表赞成时通过《越南宪法》和决定对《越南宪法》征求人民意见等。

本部《越南宪法》设有11章、120条(与1992年《越南宪法》相比减少了1章和27条)。在立宪技术方面革新较多,既继承越南立宪技术的合理因素、尤其是《1946年宪法》,又继承人类立宪技术。自从2014年1月1日起,本部《越南宪法》正式生效。

越南国会主席阮生雄表示深信,本部《越南宪法》为越南全党、全民及全军同心协力稳步迈入全面推进国家革新事业的新时期提供坚强的政治—法律保障。(越通社-VNA)

更多

嫌疑人范光善。图自公安部

涉嫌宣传反对国家信息 范光善被起诉并临时拘押

据越南公安部12月6日发布的消息,该部安全调查机关已对范光善(1978年生,居住于河内市乌椰市坊安泽街127号巷5号)作出起诉决定,并执行临时拘押令及搜查令,其涉嫌罪名系“制作、储存、传播、宣扬反对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国家的信息、资料”,违反了《刑法》第117条的规定。

国内市场管理与发展局工作人员向消费者指导如何辨别真伪化妆品。图自越通社

政府例行记者会:拟提高违法成本 强化化妆品制假售假行为震慑

在今日下午举行的政府例行记者会上,卫生部就“Mailisa美容院”一案涉及的后续处置工作进行了说明,重点回应了社会关切的产品召回时限与市场监管机制问题。会上披露,近期引发广泛关注的部分化妆品虽已长期流通于市,但相关强制召回措施直至调查机关正式立案后方才启动。

越南驻克罗地亚名誉领事办公室揭牌仪式于12月4日在首都萨格勒布举行。图自越通社

开启越南与克罗地亚关系新篇章

越南驻克罗地亚名誉领事办公室揭牌仪式于12月4日在首都萨格勒布举行,标志着两国友好合作关系进入新的发展阶段。越南驻克罗地亚大使裴黎泰、名誉领事马尔科·莫里奇、克外交部代表、部分驻克外交使节、越南使馆人员及旅克越南侨胞代表共同出席。

越南政府总理范明政。图自越通社

范明政总理:为落实越共十四大决议注入动能

12月6日,越南政府总理范明政主持政府2025年11月例行会议并发表结论,要求各部、各行业及各省市集中落实今后10项重点任务,尤其要加快灾后恢复重建,尽快为灾民修缮与重建因洪涝灾害而受损或倒塌的住房,确保“人人有房住、家家过上春节”。

范明政总理主持召开2025年11月政府例行会议

范明政总理主持召开2025年11月政府例行会议

12月6日上午,越南政府总理范明政主持召开2025年11月政府例行会议,就11月及2025年前11个月的经济社会形势、公共投资资金拨付情况以及3项国家目标计划的落实情况进行评估。

阮文台(左)和黎忠科(右)。

越南公安部通缉阮文戴、黎忠科两名嫌犯

据越南公安部消息,2025年12月5日,公安部安全调查局根据《刑法》第117条第2款以“制作、储存、散发或宣传反对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国家政权的信息、资料、物品”罪为由,对嫌犯阮文台发布通缉令。

胡志明市越罗友好协会主席阮长江在仪式上发表讲话。图自越通社

进一步强化越南与罗马尼亚友好合作关系

12月5日下午,胡志明市友好组织联合会(HUFO)隆重举行见面会,庆祝罗马尼亚国庆107周年(1918年12月1日—2025年12月1日)暨越罗建交75周年(1950年2月3日—2025年2月3日)。

越南领导人向白俄罗斯新任总理亚历山大·图尔钦致贺电

越南领导人致电庆祝泰王国国庆

值此泰王国国庆之际,越南国家主席梁强于2025年12月5日向泰国国王玛哈·哇集拉隆功致贺电;政府总理范明政向泰国总理阿努廷·参威拉恭致贺电;国会主席陈青敏向泰国国会主席兼下议院议长万·穆罕默德·诺·马塔及上议院议长蒙昆·素拉萨致贺电。

越共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宣教与民运部部长郑文决(右)会见老挝人民革命党中央委员、老挝建国阵线中央委员会主席英拉万·乔本潘。图自越通社

越老深化在阵线、民运与宗教领域的合作

12月5日上午,越共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宣教与民运部部长郑文决在河内会见了由老挝人民革命党中央委员、老挝建国阵线中央委员会主席英拉万·乔本潘(Inlavan Keobounphanh)率领的老挝建国阵线中央委员会代表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