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共中央书记处书记、最高人民法院院长阮和平,中央各部委行业领导、韩国驻越大使馆代表及法官学院师生等一同出席。
2015年7月30日,越南政府总理签署关于成立法官学院的第1191号决定。该学院是越南最高人民法庭属下的首个公立院校。
2016-2017学年是该学院招收法律学本科生的第一个学年,成为该学院在教育培训事业中的重要里程碑。为了满足司法改革、2013年《宪法》及2014年人民法院组织法各项规定等任务的需求,法院干部人员队伍在各方面不断提高自己能力水平,法官学院应以为学生们进行职业和法律知识培训与政治意识同职业能力教育相结合为方针。
此外,2016年,法官学院已为1059名学生进行业务培训,在广宁、岘港、巴地头顿等省份为1149名省县级人民法院法官开设贸易和经营案和刑事案处理的业务培训班,在岘港、广宁省为570名人民法院法官开设婚姻和家庭案处理的业务培训班。
在开学典礼上发表讲话时,陈大光高度评价法官学院已为国家教育事业,尤其是人民法院司法干部培训领域所作出积极贡献。值得一提的是,从2015年至今,该学院在为老挝法院干部进行职业培训工作中发挥积极作用。
陈大光主席指出,2016-2017年对教育培训行业在大力推动有效落实越共第十一届中央委员会第八次全体会议关于对教育培训进行根本性的全面改革以满足社会主义定向市场经济及国际一体化条件下的工业化、现代化需求的决议工作中具有巨大意义,从而提高教育培训质量和效果,满足国家建设和发展事业的需求。
本着这一精神,陈大光主席要求法官学院集中研究并执行现代的教学和学习方法、内容及计划;重视法官和其他职务等道德品质和政治本领锻炼的教育工作。
陈大光主席要求该学院加强科研工作,力争将该学院建设成为高质量的科学研究和司法培训机构;扩大与东盟各国和世界发达国家权威法院业务研究中心和院校的国际合作关系,从而有效开发相关知识、经验和先进的教学设备,大力推动该学院乃至法院干部培训、教育培训工作和师生交流等活动。(越通社——V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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