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通社河内——8月11日上午,在国会副主席阮克定的主持下,国会常委会就将《投入企业生产经营的国有资本管理使用法》(修正案)纳入2023年法律、法令制定计划议题进行讨论并作出决定。
越南司法部部长黎成龙阐述政府程文时表示,对《投入企业生产经营的国有资本管理使用法》进行全面修改的目的是完善体制,为国家资本流入企业生产经营营造稳定法律环境;为国家机关和企业中的国家资本和财产管理工作营造稳定法律环境;确保尊重和发挥企业的当家做主权和强化责任担当意识等。
该法的颁布旨在提高国有企业运营效率,使其与国家向企业投资资本相匹配;确保国有企业在经济体中发挥主导与核心作用;调动国有经济部门和国有企业的各方面资源投入经济社会发展当中。
黎成龙部长指出,立法工作侧重于国家对企业投资资金,企业中国家资金结构调整,企业中国家投资资金管理,业主代表的权利和责任等四项重点政策。
在研究立法建议材料之后,政府要求国会常委会考虑将《投入企业生产经营的国有资本管理使用法》(修正案)纳入2023年法律、法令制定计划,在2023年5月召开的国会第五次会议上提交国会审议并于2023 年10月召开的第6次会议上批准。
国会法律委员会主任黄青松作报告时表示,法律委员会和国会直属机关赞同对《投入企业生产经营的国有资本管理使用法》进行全面修改。
基本上,政府所提出的四项政策符合党的观点和路线及国家的政策,确保其统一性和可行性。然而,法律委员会和国会直属机关提议继续研究并仔细评估每项政策中的具体内容,确保法律草案中的政策内容与现行法律的统一性。
经讨论之后,国会常委会同意对《投入企业生产经营的国有资本管理使用法》进行修改并将其纳入2023年法律、法令制定计划当中的主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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