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通社河内——成立和发展七十年来,越南国会出色履行了立法职能,为建设民有、民治、民享的越南社会主义法权国家事业打下重要的政治、法理基础。国会立法工作所取得的结果为国家发展事业和融入国际进程作出了重要贡献。
立法是越南国会的三项重要职能之一,另两项职能为监督和决定国家重大问题。作为行使立权的机构,越南国会担负着制定和颁布宪法,将宪法中的所有规定具体化为法律体系的任务,以及时满足建设法权国家事业的要求,发扬民主,尊重和保障人权与公民权,改革市场经济体制和加快融入国际进程。
颁行的法律数量令人印象深刻
70年来,国会出色履行立宪和立法职能。自越南第一届国会至今,国会共颁布了5部宪法(不包括修改补充宪法)、387部法律、628项决议、220项法令。
国会副主席汪周刘说:“这是令人印象深刻的数字,是重要的政治法理基础,体现了立法者的智慧、鞠躬尽瘁和高度责任精神,反映了人民对制定和完善保障社会主义民主事业发展的法律体系的意志和愿望,服务于建设社会主义法权国家、建设、保卫、发展国家和融入国际事业。”
朝着深度方向制定法律体系
在为提高国会通过的法律文本数量而进行革新和改进的同时,越南国会在成立和发展过程中也不断努力提高立法工作质量。获得通过的法律内容丰富,涉及社会生活的不同领域,从朝着建设民有、民治、民享的越南社会主席法权国家方向继续建设和健全国家机关,到继续革新和完善国家对经济、文化、教育、科技、国防安全和外交等领域的管理机制和工具。
立法技术也受到国会的特别重视,旨在进一步减少已颁行法律要等待议定和通知下发后才能落到实处的现象。
原国会办公厅副主任陈玉堂教授博士说:“立法工作质量得到了大大提高,特别是法律反映了实践的要求,符合国家的实际情况,对人类的进步价值进行有选择的吸收。因此,总的来看,出台的法律能满足生活的迫切要求。以前的空白领域现在已有法可依,如《民意征集法》、《结社法》、《公共财产管理和使用法》等。”
特别是,最近颁布的2013年版《宪法》,翻开了立法工作的新篇章,并为继续建设和巩固民有、民治、民享的法权国家奠定了重要法理基础。在这一基础上,国会的立法活动涵盖了社会生活的几乎所有领域。从制定和完善政治体系中所有机构的组织和活动的法律,到保护人权和公民的民主自由权,再到建设社会主义定向市场经济体制。
越南国会法律委员会副主任黎明松教授、博士说:“国会通过了多项有关国家机构组织的法律,如《国会组织法》、《政府组织法》、《人民检察院组织法》、《人民法院组织法》;人权、公民权、尊重人权思想也成为了《民法》、《民事诉讼法》、《刑法》、《宗教信仰法》、《民意征集法》等多部法律的贯穿性精神。此外,这些法律还有助于继续完善社会主义定向市场经济体制。”
七十年来,国会立法工作取得了多项重要成果,不仅有助于整个法律体系更加配套和充足,而且还为社会主义法权国家建设事业和融入国际进程做出了贡献。(来源:越南之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