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通社河内——据《人民报网》报道,8月1日,《越南与欧盟自由贸易协定》正式生效,这将是越南对世界第二大进口市场出口活动的重要助推器。
实际上,欧盟多年来已经是越南重要的贸易伙伴之一,2019年双向贸易额达564亿美元,其中越南对欧出口额达415亿美元,从欧盟进口额达149亿美元。
值得一提的是,越南与欧盟进出口结构有着很强的互补性,竞争性不大,因为双方出口商品的优势和特证不同。越南的出口优势是各类手机及其零件,计算机、电子产品及其零件,纺织品服装,水产品,机械设备和其他备件和工具;而主要从欧盟进口机械设备、工具和备件、药品、计算机、电子产品及其零件,化工品等商品。
在签署越欧自贸协定之前,欧盟按照普遍优惠制(GSP)给予越南进口税优惠。为了给企业提供最为便利的条件,越欧自贸协定对协定的税率和欧盟目前给予越南的普惠制税率之间的关系予以规定。
具体,协定规定欧盟在任何情况下的优惠税率不得高于欧盟在协定生效之前对原产于越南的商品采用的税率。
同时,自协定正式生效开始,几乎全部针对越南出口商品的关税将按照一个较短的路线图(最多为七年)来取消全部进口关税。
这样一来,在协定生效后七年内,越南对欧出口商品将享受最为优惠的税率;在此之后,原产自越南的商品进口税率基本上归零。可以说,迄今为止,这是越南所签订的自由贸易协定中伙伴给予越南的最高的承诺水平。
近期,新冠肺炎疫情对越南的经贸情况产生了较大影响。截至今年六月底,全国商品进出口总额同比下降2.1%。在此背景下,越欧自贸协定正式进入实施阶段,将为国内企业恢复并推动生产经营活动发展注入更多动力。
凭着该协定,越南企业将有机会进军一个总人口将近五亿、人均GDP超过3.5万美元的市场,而且协定生效时,超过85%的关税立即下调为零。
此外,企业还能够参与新的供应链,来取代因为新冠肺炎疫情而遭中断或停滞的传统供应链;同时拓展并实现进出口市场多元化,减少对一些特定市场的过度依赖。
然而,专家们认为,为了实现各种机遇,政府和企业还要着手准备很多工作。各部委和有关单位应抓紧完成实施计划,颁布必要的法律法规,增进与企业界的对话与沟通,以便帮助他们化解生产经营活动面临的困难和障碍。
与此同时,企业也要主动深入了解协定相关内容,准备充足的人力财力和其他必要条件,旨在满足越欧自贸协定乃至整个欧盟市场的要求。(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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