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共中央反消极反腐败指导委员会第21次会议召开

1月20日,越共中央反消极反腐败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指导委员会)在河内召开第21次会议,对2021年反消极和反腐败工作进行总结和对2022年工作计划进行讨论。越共中央总书记、中央反消极反腐败指导委员会主任阮富仲主持会议。
越共中央反消极反腐败指导委员会第21次会议召开 ảnh 1阮富仲在会上发表讲话。图自越通社

越通社河内——1月20日,越共中央反消极反腐败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指导委员会)在河内召开第21次会议,对2021年反消极和反腐败工作进行总结和对2022年工作计划进行讨论。越共中央总书记、中央反消极反腐败指导委员会主任阮富仲主持会议。
阮富仲在发表总结讲话时表示,2021年尽管新冠肺炎疫情严峻复杂,指导委员会进一步得到健全,但在指导委员会的全面和强有力指导下,各成员已发挥责任精神,各级党委、党组织和智能机关的协调配合,如期完成指导委员会各工作计划。
指导委员会已同步和有效指导检查、监察、审计、调查、起诉、审理和案件执行工作,将反消极和反腐败相结合,按照党纪规定和国家法律规定严处违规行为。反消极和反腐败工作继续得到推进并取得显著成果,展现了党和国家在反消极和反腐败中的强大决心,巩固人民对党和国家的信任。
各级党委和检查委员会已加强检查和监督工作力度,对618名涉嫌腐败、故意违法违规的党员给予党纪处分,同比增长132名。中央委员会、政治局、书记处已对多名涉及消极、腐败的高级干部给予党纪处分,其中32名由中央政治局、书记处管理。
经监察和审计工作建议处理和没收资金和土地分别为81.290万亿越盾和811公顷,建议对2286个集体和6132个个人进行行政处罚。
调查、起诉和审理工作得到推进,严格和及时处理多起严重、复杂、受社会舆论关注的消极和腐败案件,“没有禁区和没有例外”。
2021年,全国共起诉查处贪污罪和滥用职务犯罪案件390起,涉案被告人累计1011名。自第十九次会议至今指导委员会监督指导的案件中起诉案件10起,涉案被告人40名;结束调查15起,涉案被告人150名;起诉案件16起,涉案被告人164名等。

按照指导委员会计划及时审理在工贸部和Sabeco公司发生与胡志明市第一郡二征夫人路2-4-6号土地项目有关 “违反国有资产管理使用规定导致损失浪费,违反土地管理规定”案件等10起重大案件。

各起案件中丢失和被挪用资产的追回工作发生了积极变化。

阮富仲强调,反消极反腐败现象主管机关之间的协作配合、违法违规行为处理工作得到加强。 全国各地腐败行为发现和处理工作呈现诸多积极变化。

阮富仲指导继续加强反消极反腐败现象的宣传教育工作;发挥祖国阵线及成员组织、媒体机构和人民群众在与反消极反腐败现象斗争中的作用。

对于2022年重点工作任务,阮富仲强调集中指导继续聚焦完善相关体制,不让腐败分子有立足之地;其中把重点放在完善权力控制制度、资产和收益管理机制;对监察法、土地法、践行民主法以及与反消极反腐败现象有关的法律规定进行修改补充。

阮富仲指出,继续加强检查、监督、监察和审计工作,把重点放在腐败和消极现象易发领域;严厉处置涉嫌指导委员会指导监督案件的党组织和党员等。

阮富仲要求进一步提升廉政作风和提倡勤俭节约的文化的宣传教育工作质效;进一步发挥越南祖国阵线中央委员及其成员组织、媒体机构和人民群众在反消极反腐败现象斗争中的作用;抓紧时间完成《到2020年国家反腐败战略》、《联合国反腐败公约》(UNCAC)实施情况总结工作;完善关于设立省级反消极反腐败现象指导委员会提案等。

会上,指导委员会就2022年工作计划草案建言献策,结束对其监督指导的13起案件和事宜的指导工作。(完)


越通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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