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明政总理:财政部需进一步做好国家预算收入管理工作

越南财政部主持召开2021年财政-国家预算总结和部署2022年财政-国家预算任务全国视频会议。政府总理范明政出席并发表讲话。
范明政总理:财政部需进一步做好国家预算收入管理工作 ảnh 1范明政在会上发表讲话。图自越通社

越通社河内——越南财政部主持召开2021年财政-国家预算总结和部署2022年财政-国家预算任务全国视频会议。政府总理范明政出席并发表讲话。

越共中央政治局委员、河内市委书记丁进勇,越共中央书记处书记、政府副总理黎明慨以及各部委、行业及河内市领导代表出席在河内主会场。全国62个省市委书记、人民委员会主席和财政厅(局)领导在各省市分会场出席会议。

据财政部的报告,2021年在遇到种种困难和挑战、新冠肺炎疫情复杂、持续的背景下,财政部门已开展配套且有效的财政、货币政策和其他宏观经济政策的措施,因此,越南已有效应对疫情,推动经济发展,帮助企业、经营户和人民群众化解困难,保障社会民生。2021年,实施减免、延期、扶助总额约174.2万亿越盾。

2021年,越南继续严控公债,朝着可持续方向重组公债。到2021年底,公共债务余额继续在允许的安全范围内。

范明政总理在会议上发表讲话时强调,实现革新事业35年来,越南逐步建立和完善走向社会主义道路的理论,其中,以人为发展的中心、主体、目标和动力。

国家的发展目标系到2025年发展成为工业朝着现代化方向发展的发展中国家,超过中等偏下收入国家水平;2030年成为工业朝着现代化方向发展的中等偏上收入发展中国家;2045年成为高收入发达国家。

2021年,越南有许多重大事件,即圆满成功举行越共十三大,第十五届国会和2021-2026年任期各级人民议会选举等。此外,新冠肺炎疫情肆虐全球,特别是第四波疫情爆发对越南的经济社会方方面面产生巨大影响。在全党、全民的团结一心和携手并肩,整个政治体系的参与,党和国家的及时领导,政府及时出台“安全、灵活适应和有效控制疫情”政策之下,我们已取得值得自豪的成就。

范明政总理:财政部需进一步做好国家预算收入管理工作 ảnh 2会议场景。图自越通社
宏观经济继续保持稳定,通货膨胀得到控制,全年消费价格指数平均增长1.84%等。由于及时调整防疫措施,在第三季度的GDP下降6.02%后,第四季度的GDP大幅增长,达5.22%,将全年的GDP增长率为2.58%,与 2020 年相比,经济规模有所增加。

国家财政收入达逾1563万亿越盾,超额完成预算的16.4%,确保支出任务的资源,尤其是防疫工作和其他紧迫性任务;国家预算赤字估计低于 4%,低于国会决定的预算(GDP的4%)。进出口总额达6685亿美元,增长22.6%,创有史以来新高,将越南成为世界最大贸易规模的20个国家之一,其中,贸易顺差达40亿美元。

投资营商环境继续得到改善。2021年吸引外资呈现高增长趋势,增长率达9.2%,值得一提的是,增资额大幅增长,为40%以上,充分体现了外国投资者对越南投资营商环境的信心和越南经济复苏的可能性的期望。

范明政表示,2022年,经济社会发展存在着机遇、便利和困难、挑战,其中,困难和挑战多于机遇和便利。财政部门需要在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之间进行协调,进一步做好国家预算收入管理工作。

范总理明确指出,财政部门要严密、节俭、有效地组织和管理2022年国家预算支出,特别是对不必要的支出进行减支;确保资源执行重要支出任务,集中资源优先用于 COVID-19 防控、突发和紧急任务。加强公共投资到位进度,为经济复苏和促进增长注入动力。(完)

越通社

更多

 美国DMV地区企业家与爱国人士俱乐部主任加里·青阮接受越通社记者的采访。图自越通社

越共十四大文件草案意见征询:在国家发展事业中充分发挥侨胞的能力和智慧

据越通社驻华盛顿记者报道,迎来越南共产党第十四次全国代表大会,包括美国华盛顿首都地区马里兰州和弗吉尼亚州地区(简称为DMV地区)企业家与爱国人士俱乐部认真研读了大会提请大会的文件和报告,并以真诚、客观、建设性的精神提出了意见建议,体现了成员们对祖国建设与发展的热忱与责任感。

越南国家主席梁强于2025年8月访安期间会见安哥拉共和国总统若昂·曼努埃尔·贡萨尔维斯·洛伦索(João Manuel Gonçalves Lourenço )。图自越通社

越南与安哥拉建交50周年:越安关系继续呈现多层次、宽领域、全方位的发展势头

尽管越南和安哥拉分属于两个不同的大洲,但两国始终保持着密切而高效的合作关系。这种关系源于两国争取民族独立的斗争历史,并在过去半个世纪中不断得到巩固与发展。2025年是越安建交50周年(1975年11月12日-2025年11月12日),两国开展一系列具有重要意义的活动,加深两国人民互相了解与友谊。

消费者在超市购买食品。图自越通社

加强在新形势下的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

越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书记处常务书记陈锦秀签发了中央书记处关于《继续落实〈中央书记处于2019年1月22日发布关于加强党对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领导和国家管理责任的第30-CT/TW号指示〉的第207-KL/TW号结论》。

《〈价格法〉若干条款修改补充法(草案)》将由县级人民委员会负责的物价平稳职责下放给乡级人民委员会执行。图自越通社

越南第十五届国会第十次会议:讨论四项法案

按照越南第十五届国会第十次会议议程, 11月12日,国会在大会堂就《〈刑事判决执行法〉修正案(草案)》、《临时拘留、临时监禁及禁止离开居住地执行法(草案)》、《〈价格法〉若干条款修改补充法(草案)》和《〈越南民用航空法〉修正案(草案)》进行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