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胡志明思想运用于立法工作 致力于建设与完善越南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胡志明主席不断补充与发展他老人家有关国家、法律以及立法工作的思想,将之视为越南从取得独立之日至今法律体系建设与完善活动的理论基础和指南针。
将胡志明思想运用于立法工作 致力于建设与完善越南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ảnh 1国会主席王廷惠。图自越通社

越通社河内——胡志明主席不断补充与发展他老人家有关国家、法律以及立法工作的思想,将之视为越南从取得独立之日至今法律体系建设与完善活动的理论基础和指南针。

上述是国会主席王廷惠在恰逢越共中央政治局关于“推进学习和践行胡志明思想、道德和作风”的05-CT/TW号指示5年执行情况之际所撰写的文章中如是强调。

文章中,越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会主席王廷惠强调,胡志明有关立法工作的思想包括国家主权的不可侵犯性和民族独立的神圣性。

越南革命的实践已证明,他老人家有关国家主权和民族独立的思想一直发挥其价值。这是国家机关所有活动和全体人民的意志和愿望的重要思想基础,是当前和今后立法工作的基础、目标和动力。

对于人民主权,胡志明主席认为,所有权力均属于人民,越南是民有、民治、民享的国家。他老人家坚持强调了法律的至上性。

胡志明早就意识到人民的当家作主权、民主权和自由权与宪法和法律之间的有机血肉关系。他老人家看出了宪法和法律在改变政治体制的性质方面起到的作用。

胡志明有关法律宗旨的思想是人道、人文、致力于人类,在立法过程中确保民主性,以及尊重国际法。

尊重国际法是胡志明主席长远的愿景。他老人家说,“越南民主共和国真诚地愿与世界各国保持友谊,在平等互助的基础上真诚合作,建设持久的世界和平。”

他老人家的观点是越南党、国家和人民对外路线的思想基础,是世界上不同政治体制的国家承认并与越南建立外交关系的基础。这也是越南建设与完善有关对外和融入国际社会的法律体系的指南和基本原则。

学习与运用胡志明思想、道德和作风在当前全党、全民正在积极且主动胜利地落实越共十三大所确定有关完善越南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法律体系的各项重点任务和战略的背景下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另外,为有效融入国际社会,越南应有立法解决方案,建设与完善法律体系,以确保其既合适又发挥国内的优势,同时与国际法的共同标准相协调和,体现了越南是国际社会的可靠和享有盛誉的伙伴。(完)
越通社

更多

越共中央总书记苏林的特使、越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外交部长黎怀忠会见统一俄罗斯党主席德米特里·梅德韦杰夫。越通社发

苏林总书记特使会见统一俄罗斯党和俄罗斯联邦共产党领导人

2月24日,越共中央总书记苏林的特使、越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外交部长黎怀忠在莫斯科分别会见了统一俄罗斯党主席德米特里·梅德韦杰夫和俄罗斯联邦共产党中央委员会主席根纳季·久加诺夫,通报越南共产党第十四次全国代表大会的成果。

国家打击非法、不报告、不受管制(IUU)捕捞指导委员会第31次会议现场。图自越通社

全面核查评估反IUU捕捞各项任务落实情况

2月24日下午,越南政府副总理、国家打击非法、不报告、不受管制(IUU)捕捞指导委员会(指导委员会)主任陈红河在政府驻地主持召开指导委员会第31次会议。会议以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举行,与22个沿海省市连线,旨在总结近期各项任务落实情况,同时确定在欧洲委员会检查组赴越工作前及期间需要集中落实的重点任务和措施。

越南领导人致电祝贺爱沙尼亚国庆108周年

越南领导人致电祝贺爱沙尼亚国庆108周年

值此爱沙尼亚共和国国庆108周年(1918/2/24 - 2026/2/24 )之际,2026年2月24日,越南国家主席梁强、政府总理范明政和国会主席陈青敏分别向爱沙尼亚总统阿拉尔·卡里斯、爱沙尼亚总理克里斯滕·米哈尔和爱沙尼亚议长劳里·胡萨尔致贺电。

销往欧洲市场的纺织服装出口生产 图自越通社

第68号决议:释放民营经济内生动力,激活国家发展新引擎

自2025年5月4日越共中央政治局颁布《关于发展民营经济的第68-NQ/TW号决议》(简称第68号决议)近一年来,伴随着管理思维的深刻转变与民营经济部门的灵活适应,越南经济发展正迎来新的强劲动能。多位专家与企业界代表指出,决议的初步成效已清晰显现,体现在新设及复工复产企业数量显著增长、进出口活动持续回暖,以及民营经济对国家财政收入的贡献稳步提升等多个方面。

越南代表团。图自越通社

越南出席联合国人权理事会第61届会议

联合国人权理事会(HRC)第61届会议高级别会议23日开幕,120多位国家领导人以及联合国秘书长安东尼奥·古特雷斯、联合国人权事务高级专员福尔克尔·蒂尔克、联合国大会主席安娜莱娜·贝尔伯克和政府间国际组织、非政府组织负责人出席了会议。越南驻日内瓦代表团团长梅潘勇大使率团与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