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太平省法院开庭审理刘平壤、黎青云及其同案被告人
1月7日上午,太平省人民法院以“敲诈勒索财产”和“利用职务权力对他人施加影响以谋取私利”罪名对涉及刘平壤、黎青云等5名被告的案件进行开庭审理。
1月7日上午,太平省人民法院以“敲诈勒索财产”和“利用职务权力对他人施加影响以谋取私利”罪名对涉及刘平壤、黎青云等5名被告的案件进行开庭审理。
10月30日,河内市人民法院根据刑法第117条规定,开庭对唐文蔡(Đường Văn Thái)及其同伙的“制作、储存和传播反国家的信息、文件、物品”案进行一审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