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表新闻:越南央行规定超过 4 亿越盾 大额交易需报告

越南政府总理2023年4月27日颁发第11/2023/QĐ-TTg决定,对需报告的大额交易加以规定。据此,从2023年12月1日起,超过4亿越盾的大额交易需向越南央行报告。
图表新闻:越南央行规定超过 4 亿越盾 大额交易需报告 ảnh 1
越通社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