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通社河内——10月25日,在越南第十四届国会第四次会议上国会已批准免去 张光义交通运输部长职务和潘文六政府监察总署总监察长职务。
国会代表已听取了国会代表事务委员会主任陈文髓作了关于批准免去张光义交通运输部长职务和潘文六政府监察总署总监察长职务事宜分组讨论情况汇报并对该事宜进行无记名投票表决。
根据投票结果,465名国会代表(占94.7%)投赞成票,同意免去张光义交通运输部长职务;463名国会代表(占94.3%)投赞成票,同意免去潘文六政府监察总署总监察长职务。根据国会会议章程第27条,国会已批准政府总理关于免去 张光义交通运输部长职务和潘文六政府监察总署总监察长职务的建议。
433名国会代表(占88.19%)已表决通过批准政府总理关于免去 张光义交通运输部长职务和潘文六政府监察总署总监察长职务的建议的决议。
国会主席阮氏金银在会议上发表讲话时指出,近期,交通运输部部长张光义和政府监察总署总检察长潘文六是努力奋斗完成被交付的任务的政府成员之一。国会希望,担任岘港市委书记职务的张光义和担任朔庄省委书记职务的潘文六将继续努力同两个地方党部、政府和人民团结一心、客服各困难并完成各项任务。
在会议上,政府总理阮春福已作了关于建议国会批准任命越共中央委员、朔庄省委书记、朔庄国会代表团团长阮文体为交通运输部部长职务(2016—2021年任期)和任命越共中央委员、薄辽省委书记、薄辽省国会代表团团长黎明慨为政府监察总署总检察长职务(2016—2021年任期)的呈文。国会已分组讨论该事宜。预计,26日上午,国会将听取关于该事宜分组讨论情况汇报并投票通过任命交通运输部部长和政府监察总署总检察长两个职务的事宜。(越通社—V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