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通社河内——国防、安全工业已为民族解放和建国卫国事业作出了巨大的贡献。
为了完善各相关机制和政策,满足国防、安全工业建设和发展要求,国防部正在建设关于制定国防、安全工业和工业动员法的档案。
国防工业总局副主任兼参谋长、国防、安全工业和工业动员法草案制定指委会常委委员兼草案研究组长梁青章少将已就该部法律草案接受人民军队采访。
关于国防、安全工业和工业动员法的迫切性问题,梁青章少将表示,出于实践要求,法律文件系统对国防、安全工业和工业动员建设和发展扮演非常重要的作用。在新形势下,在此领域上的法律文件已揭示一些缺点,局限性,因此继续完善关于国防、安全工业和工业动员的法律系统,旨在体制化党关于国防、安全工业和工业动员的新观点、主张和政策,确保同步、统一于法律系统,克服障碍和不及之处,满足国防、安全工业和工业动员的发展要求以及有效服务于新形势下国防、安全和建国卫国任务。
梁青章少将表示,截至目前,国防、安全工业和工业动员法草案内容已达成一致,档案已得到完善并申请各部委行业和地方的意见。国防工业总局正在与国防部和公安部各职能机关紧密配合,研究、接受和解答各意见,以进一步完善档案呈上上级。
提及我党和国家关于国防、安全工业和工业动员法草案的观点,梁青章少将表示,国防、安全工业和工业动员形成和发展过程一向得到党、国家领导的关心。政治局已颁发关于国防工业的诸多专题决议,以及关于新形势下捍卫祖国战略、越南国防战略、国家安全保卫战略,此外,越共十三大决议也对此领域提出了观点。这都是国防、安全工业和工业动员法草案制定的指南针,其包括:
(1)建设和发展国防工业是基本任务,既有目前紧迫性意义,又是长期战略任务,是整个政治系统和全党、全民和全军的责任。
(2)国防、安全工业是特殊性行业,要按照特殊机制建设和发展并得到优先投资发展。
(3)国防、安全工业朝着两用性、日益现代化、具有高科技水平方向,在自立自强与主动融入国际社会,其中以内力是决定性因素并真正成为国家工业尖锐行业的基础上发展。
(4)革新机制、政策,提高对高素质人力资源吸引和培训质量。
(5)补充、完善关于国防、安全及其相关的法律、机制和政策系统,确保符合国际社会融入和新形势下任务要求。
关于国防、安全工业和工业动员法草案的内容,梁青章少将表示,指导观点是继续继承和发展此前关于国防工业各项法令和议定的适合问题,并补充一些新内容。在法律草案提及的政策中,有五项值得注意的内容,即朝着两用性方向发展,动员各企业、组织和个人的参加。完善、重组、革新国防工业和安全工业的组织系统。推进服务于国防、安全工业发展的科技活动。为国防、安全工业和工业动员注入资源。扩大关于国防动员对象和完善实施方式。
这些核心内容旨在体制化党关于发展国防、安全工业和工业动员的观点、主张,为吸引民生资源打下法律基础,建设日益强大的工业动员基础系统,推进革新、提高科技活动质量和人力资源发展,创造国防、安全产品生产率、质量、效果的竞争力的突破,提高研究和把握新科技的能力以及对第四次工业革命快速变化的适应能力,为国防、安全工业和工业动员发展提供资源保障,满足捍卫祖国任务,为建设革命化、正规化、精锐化、逐步现代化的人民军队和人民公安作出贡献。
提及国防、安全工业朝着两用性方向发展问题,梁青章少将表示,这体现我党关于国防、安全工业建设和发展中的理论发展,塑造国防、安全工业后续时间的发展,为国防、安全工业更深广地参与国金经济体打下基础,为国家工业化、现代化事业以及实现发展国防、安全成为国防工业尖锐行业的目标作出更务实、有效的贡献。
本着这一精神,法律草案提出国防、安全工业朝着两用性方向发展,旨在发挥各国防、安全工业基地对民生需求服务的投资资金效果和能力,并最大限度动员各民生工业经济成分为国防、安全工业发展的生产和科技能力。(来源:人民军队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