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建设股份商业银行原董事长范功名腐败案:拒绝陈北河的辩护律师推荐书

1月16日,越南建设股份商业银行(VNCB)原董事长范功名(Pham Cong Danh)及其同案犯故意违反国家经济管理规定造成严重后果案件庭审第二阶段继续对被告人进行讯问。
越南建设股份商业银行原董事长范功名腐败案:拒绝陈北河的辩护律师推荐书 ảnh 1被告人阮越河。(图片来源于互联网)

   
越通社胡志明市——1月16日,越南建设股份商业银行(VNCB)原董事长范功名(Pham Cong Danh)及其同案犯故意违反国家经济管理规定造成严重后果案件庭审第二阶段继续对被告人进行讯问。

开庭时审判长范良全透露,1月16日上午,代表越南投资与发展商业股份银行(BIDV)原董事长陈北河出庭的人已向审判委员会递交关于陈北河从1月7日入境新加坡接受治疗的文件。这些资料都有越南驻新大使馆的确认。

审判委员会同时还收到胡志明市律师团陈海德律师所推荐阮德强律师担任陈北河辩护人的推荐书。然而,推荐书中的内容并未体现出陈北河的意志,此外陈北河也不在越南,推荐书缺乏合法性。因此,审判委员会拒绝陈海德律师所的推荐书。

此前,检察院公诉人在1月13日上午的庭审中强调,陈北海自2012年被确诊患有肝癌,预计于2018年1月8日去复诊。因此,要求审判委员会从出入境管理机构确认陈北海是否去复诊。此外,检察院公诉人还传唤陈北海就越南建设股份商业银行的贷款以及由陈北海建立的12家企业办理向越南投资与发展商业股份银行贷款4.7万亿越盾手续的内容做进一步阐述。

庭审集中理清范功名的11家公司向先锋银行(TPBank)贷款1.7万亿越盾购买天青集团和中蓉公司的债券的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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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起诉书,越南建设股份商业银行原总经理潘成梅与禄越基金管理股份公司原总经理阮越河已商讨并同意让阮越河借用这些公司的法人身份向先锋银行贷款,其后使用该款额购买天青集团和中蓉公司的债券。越南建设股份商业银行以存款作贷款担保。

当向银行贷款的上述公司无法证明所贷款项使用的合理性时,先锋银行已在到期前回收债务,即收回越南建设股份商业银行作为担保的存款。范功名及其同犯的行为致使越南建设股份商业银行损失超过1.7万亿越盾。

被告人潘成梅庭审中承认按范功名的指导意见与先锋银行签订存款合同。先锋银行贷款发放到位之后,被告人潘成梅也不清楚范功名将其用于什么目的。

1月16日下午,审判委员会继续对被告人进行讯问。(越通社——V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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