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执行《劳动法》,越南政府已下发贯彻落实《劳动法》关于工资一些条款的实施细则,其中包括成立国家工资委员会的规定。据此,国家工资委员会的任务是对经济社会情况和居民生活水平进行分析,进而对 劳动者最基本 生活 消费需求进行计算并作出预测。从而对区域最低工资标准执行情况、企业工资支付能力加以评价,将其视为向政府提出区域每年或阶段性最低工资标准方案的重要依据。
越南劳动荣军社会部兼国家工资协会主席范明勋介绍说:“国家工资委员会的成立是越南党和政府在融入国际社会背景下,结合市场化运作对工资政策进行调整的巨大努力。世界多个国家早就成立国家工资委员会了。但对越南来说还是很陌生。该委员会的成立将改变了之前有关单位需要同政府磋商的工作方式,现在有关单位将直接同国家工资协会进行磋商。国家工资协会有责任聚集各方意见,整合成最佳方案并提交政府审议。”
国家工资委员会由越南劳动荣军社会部、越南劳动总联合会及企业等机关代表的15人组成。
在会议上发表结论时,武文宁副总理建议,国家工资委员会成员应高举责任旗帜、充分发扬民主、凝聚智慧,出色完成被交给的任务。研究2014年区域最低工资标准方案并递交政府审议是当前工资委员会最为紧迫的任务。(越通社-V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