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通社河内 —— 行使越南《宪法》和法律赋予的权力,根据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最高人民检查院院长和国家主席办公厅主任所提出的建议的基础上,12月27日,越南国家主席武文赏签发决定书,将向国家主席提出减刑申请的18名死刑囚犯减为无期徒刑。
越南国家主席将死刑犯减为无期徒刑这一举措充分体现了我们党和国家对犯罪特别严重的人的宽大、人道政策,为他们开辟了一条重生之路,给他们认真改造、改邪归正、重回家庭和社区的机会。(完)
越南国家主席将死刑犯减为无期徒刑这一举措充分体现了我们党和国家对犯罪特别严重的人的宽大、人道政策,为他们开辟了一条重生之路,给他们认真改造、改邪归正、重回家庭和社区的机会。(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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