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通社芹苴市——11月14日,越南外交学院与德国康拉德·阿登纳基金会(KAS)驻越南代表处在芹苴市联合举行题为“探索海洋和深海海底新领域”的第十三次海洋对话会。本次对话会以线上和线下相结合方式举行。
越南外交学院副院长阮雄山博士致开幕词时强调,30多年来,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仍然是海洋活动的“照明之灯”,阮雄山希望此次对话会能够帮助有关各方更多地了解《国家管辖范围以外区域海洋生物多样性养护和可持续利用协定》(下面简称BBNJ)达成科学家和法学家之间共识,让东南亚各国为促进合作提出的新建议。
德国康拉德·阿登纳基金会驻越南首席代表弗洛里安·费耶阿本德(Florian C. Feyerabend)表示,本次对话会具有重要意义,是与会代表就深海开发、国家管辖范围以外区域的治理、建立促进合作关系的平台和制定未来政策等问题进行了深入讨论的论坛。
本次海洋对话会包括4场讨论,其中集中讨论与分析BBNJ的内容、深海海底开发规定的新展望、加强国家管辖范围以外区域合作的机遇和挑战、国家管辖范围以外区域的开发和保护合作、法律和政策建议等。
经过近二十年的讨论和谈判,新批准的BBNJ协定成为《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框架内的第三个执行协定。该协定规定了与国家管辖范围以外海域海洋生物多样性的保护和可持续利用有关的一系列重要问题,例如海洋遗传资源、区域管理工具(ABMT)、海洋保护区(MPA)、环境影响评价、能力建设和技术转让、机构和体制的运作等。
越南外交学院东海研究所所长阮氏兰英副教授、博士强调,BBNJ未来能帮助落实《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四个部分包括提供重要的定义、规定海洋资源合作或技术转让的责任、提供信息、创造合作条件、定期监测和提高能力机制。
马来西亚伊斯兰科学大学鲁斯利(Modh Rusli)副教授、博士认为,BBNJ 推出了重要工具和研究,以防止与环境退化相关的问题。
澳大利亚伍伦贡大学莎拉·洛锡安(Sarah Lothian)博士认为,BBNJ第14部分将海洋技术转让评价为实施其他要素中重要且不可或缺的要素。因此,各国需要通过研究共享、财政支持和技术转让负责任地参与并做出贡献。(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