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强化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价值

《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第三十四次缔约国会议6月10日至14日在纽约联合国总部举行。越南外交部常务副部长阮明宇率团出席会议。

越南外交部常务副部长阮明宇在会上发言时强调了《公约》作为“海洋宪法” ,规范各国在海洋领域所有活动的综合性法律文件的作用和重要性。 越南呼吁各成员国继续认真履行《公约》,特别是加强海洋领域全面合作。

关于东海,越南代表团团长建议各成员国负责任、合法地实施海洋政策,携手维护和平、稳定、繁荣和可持续发展的环境。越方重申,只有在各国根据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提出其主权诉求,认真行使和维护符合公约规定的主权、主权权利和管辖权,保持克制,根据《联合国宪章》、《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等国际法,以和平方式共同解决争端等方能维护有利于可持续发展的东海和平稳定环境。

越南代表团团长强调,越南始终与地区各国一道努力维护《公约》尊严,全面落实《东海各方行为宣言》,并努力通过谈判达成一项具有实质性、约束力、符合国际法的《东海行为准则》。(完)

越通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