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救援包机受贿案:被告黄文兴退回全部188亿越南盾赃款

12月25日上午,河内高级人民法院开庭复审“越南救援包机受贿案”初审后上诉的21名被告。
越南救援包机受贿案:被告黄文兴退回全部188亿越南盾赃款 ảnh 1被告黄文兴。图自越通社
越通社河内 ——12月25日上午,河内高级人民法院开庭复审“越南救援包机受贿案”初审后上诉的21名被告。

“越南救援包机受贿案”初审阶段的54名被告中,参加上诉审理共有21名被告。 其中包括: 范中坚(前卫生部官员),武英俊(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前官员),阮氏香兰(外交部领事局前局长),苏英勇(外交部前副部长),杜黄松(外交部领事局前副局长),武士强(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前官员);陈文新(广南省人民委员会前副主席);黄文兴(公安部安全调查机关前官员);黎氏玉英(越共中央对外部前官员);阮黄玲(越南驻马来西亚大使馆前官员);邓明方(越南驻马来西亚大使馆前会计师)和范氏金银(监察杂志行政部前官员)等。

此前,河内人民法院于2023年7月11日至28日对“越南救援包机受贿案”进行初审,并以“行贿”、 “受贿”、 “贿赂中介”、“诈骗财产”和“滥用职权执行职务”等五项罪名,判处54名被告从15个月有期徒刑缓刑至无期徒刑不等。

河内高级人民法院就“越南救援包机受贿案” 21名被告上诉开庭复审之前,被告黄文兴(公安部安全调查机关前官员)已认罪,其家人克服了后果,退回全部188亿越南盾(80万美元)赃款。黄文兴的辩护律师表示,上诉待审期间,被告黄文兴重新认识了事件的整个过程,黄文兴请求改变上诉内容,从声称无罪改为请求减刑。

此前,在初审中,黄文兴一直否认起诉书,称自己没有从涉案被告那里收到特别大笔的钱财。初审结束时,河内人民法院确认,虽然黄文兴不认罪,但有充分证据认定黄文兴诈骗财产80万美元。法院以“诈骗获取钱财”罪名判处被告人黄文兴无期徒刑。(完)
越通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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