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阮麟胜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

越南河内市人民法院4月12日开庭,对被告人阮麟胜以同样罪名,根据刑法第 117 条第 1 款的规定,判处有期徒刑六年,附加服刑满期后在居住处管制两年。
被告人阮麟胜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 ảnh 1被告人阮麟胜。图自越通社
越通社河内——越南河内市人民法院4月12日开庭,一审宣判1975年出生,居住在河内市栋多郡盛光坊被告人阮麟胜(Nguyễn Lân Thắng )制作、储存、散发或传播旨在反对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国家的信息、文件和物品案,对被告人阮麟胜以同样罪名,根据刑法第 117 条第 1 款的规定,判处有期徒刑六年,附加服刑满期后在居住处管制两年。

河内市人民检察院告状书称,2018年6月13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阮麟胜直接参与网站采访,并在互联网上发布12段视频,包含大量宣传内容、信息和文件,旨在反对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国家。其中,有11项宣传信息内容是歪曲国家路线政策,诽谤人民政府的; 8项内容是宣传心理战,散布不实消息,扰乱群众的; 4项内容是歪曲、诽谤、侮辱组织声誉和个人荣誉与尊严的。

此外,被告人阮麟胜还持有两份书本类文件,含有3项歪曲事实、诽谤人民政府的宣传内容;14项捏造信息的宣传内容,扰乱群众;14项引发心理战信息的宣传内容; 12 项歪曲、诽谤、侮辱组织声誉、个人荣誉和尊严的内容等。(完)
越通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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