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通社河内——10月27日下午,河内市南慈廉郡人民法院根据《刑法》第2款第331条规定,以“滥用民主自由权侵犯国家利益和组织、个人的合法权益”为由,开庭审理被告人邓如琼(1980年出生,居住于河内市)。
根据起诉书,自2019年底到2022年4月,被告人以邓如琼(Đặng Như Quỳnh)的脸书账号发表自己编造的文章或转发别人的文章。
邓如琼社交网关注人数多达30万人。其文章发表后引来大量评论、转发和互动。
4月2日,在得知金融、证券和房地产领域的部分企业领导因违法违规行为被当局处罚之后,尽管没有新黄明集团股份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刑拘的消息,但邓如琼根据自己推论,在其个人脸书账户上公开发布文章,内容暗示新黄明集团股份公司董事长受到处罚。
被告人发文之后,其文章引来数千次互动、评论和转发。截止4月5日,当检察机关公布有关对杜英勇进行刑事处理的消息之后,邓如琼对其文章进行了修改,补充了检查机构对外公布的消息,使读者相信她提前知道了详情。
另一方面,邓如琼知道其文章互动次数较多,因此继续推断有关部门将对Gelex集团股份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证券代码为GEX)和Viglacera总公司董事长(证券代码VGC)阮文俊进行调查的推论。
据调查,从4月6日0时起至10时26分,邓如琼发表了两篇含有监察部门将起诉阮文俊并将其拘留的虚假内容的文章,并附上阮文俊的照片。
两篇文章引来了众多互动、评论、转发,并在网上传播。随后,在4月6日、7日、8日、11日、12日的交易中,出现了投资者大量抛售企业股票的现象。与此同时,这些证券股票的市场价格和市值急剧下降。
仅两只股票的市值就减少了近11万亿盾。此外,VN指数下跌64.78点,HNX指数下跌35.09点,UPCOM指数下跌了4.57点。
证券价格大幅度下滑引起了股票投资者的恐慌。 4月13日,邓如琼被公安部安全调查局紧急逮捕。
5 月 23 日,国家证监委员会认定邓如琼的两篇文章是从 4 月 6 日至12期间对涉事企业领导的证券代码乃至股票市场产生波动影响的原因之一。
8月29日,信息传媒部确认,邓如琼的行为损坏了上述企业领导者的个人名誉。(完)